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奥林城市花园项目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与方法
长远目标:在奥林城市花园项目管理工作中推行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建立工作计划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工作制度。
短期目标:建立有效的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并对周工作计划进行考评,通过对周计划的有效贯彻择机推行月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本办法特别针对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计划运营部职责
计划运营部是项目公司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计划运营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目公司会议、经理办公会议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部门编制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3.负责在项目总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划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与项目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项目公司计划运营部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项目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三章 计划编制
第六条 各部门周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起止日期、并注明紧前事项和支持部门等。
① 主要工作任务:按照项目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部门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
②起止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
③责任部门: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或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④紧前工作和支持部门:工作计划的实施有赖于其他工作事项的完成或其它部门给与工作支持。
第七条 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期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逐一总结,正在进行中的工作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第八条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项目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第四章 工作计划跟进实施
第九条 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 计划运营部负责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二条 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计划运营部提出咨询。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计划运营部;
第十三条 计划运营部将在项目公司的周例会中组织召开计划管理协调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报上期重点工作;
2.各部门通报上期总结和下期工作计划,说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项目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第五章 工作计划的考评
第十四条 计划运营部按周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项目总经理按月在每周考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进行考评。
第十五条 每周考评针对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对工作计划的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报送及时性占10%、编制质量占20%、计划完成情况占70%。
1.报送及时性
①各部门每周一12:00前将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计划运营部。按时上交记满分10分,延迟上交3小时内记5分,延迟上交8小时内记1分,延迟上8小时以上记0分。
2.编制质量
①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是否完整,满分记10分
②工作内容是否清晰、合理、突出重点,满分记10分
3.计划完成情况
①达成设定目标的工作数;
②未达成设定目标,但确因客观情况引起无法实现的或因其它部门未完成影响到本部门的,并在下期计划中可实现的;
③得分计算:【(①+②)/计划工作总数】*100%*70分
4. 计划结果上报
计划运营部负责每周汇总打分结果、工作执行、部门完成工作情况等重要信息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章 管理办法的解释与修正
第十七条 本办法归口计划运营部,负责办法的起草、修订、维护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