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1100字
本来应该先读严复的译本―《群己界限论》的,但因为文体复古读起来还蛮吃力的,索性也就弃了。孟凡礼的这个译本,我自己读着还挺喜欢,因为措辞和朱庆育的《民法总论》有些相像,然后行文非常流畅,不像有些直译本穿凿词句,有失通达文雅。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序言部分。虽然现在已经不记得序言是谁写的,但序中对洛克《政府论》与穆勒《论自由》的比较,以及这两种关乎群己界限的理论对中国当下的社会转型有何助益的探讨,让我不得不反思之前读《政府论》时思考问题的方式。我们总是习惯于正向思维,必得先承认人民的联合体拥有权力,然后才好意思论及我们自己的权利。因为传统的政治契约论告诉我们,联合体所拥有的权力是人民让渡于联合体的部分权利的集合。我们如此珍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但又如此弱小以至于不能保证这些权利不被侵犯,所以我们让渡自然的自由来交换社会的权利。自此,一个独立且强大的人格产生,且他的产生完全正当或者说它的权力来源完全正当,因为他是所有人权利的集合,是所有联合起来的人本身。正向的思维在这个时候发挥的作用就是,一切对政府权力来源正当性的讨论已无关紧要,人民已然认定通过革命建立的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它的一切行为都不应该被过问或被谴责,就好比你从不会怀疑自己会对自己不负责任。在这个时候,我们虽然有心主张权利,但也乐意纵容政府对个人领域的涉足,就好比你自己不会觉得自己管理自己是对自身自由的侵犯。但逆向的思维引导我们不断发问:你是否以一个异见者的身份发表了言论而不被政府(社会)诟病?你是否张扬自己的个性而不被社会侧目?政府的权力和人民的权利真的有重合到天衣无缝吗?一个有正当权力来源的政府如何能证明其插足个人领域也是正当的?我们为了保障最基本的权利(财产、人身)不受侵犯给政府权力系生活所迫,但在保障了基本权利以后,我们依旧功利地追求人之所以为人的幸福。我们需要更加高级的精神生活,我们需要言论的空间以张扬个性,需要异见者们联合起来发展个体的多样性,需要魔鬼般的辩手为自己异于社会准则的言行极力辩护来检验真理、否弃谬误,即使这样的准则被大家不问所以地遵守数千年之久。倘使社会(政府)剥夺我们如上的权利,那就是把人当成富国强国的机器,这样的国家表面上庞然大物,实则内里虚颓不堪,因为民众失去了为更高的智慧奋斗的活力。倘使人民(个体)失去活力,国家变成一潭死水那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这本书还得再读一遍,严复的译本也还得再捡起来。以后再补充这篇书评的时候,少罗列点你说他说,多来点我说。也希望对经典少一点误解,多一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