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读后感700字
1.询问两个警察不是坐马车过来的,停车的位置马留下的脚步很凌乱,判断没人看着车。马蹄印有一个相对清晰,另外两轮车距比一般私人马车大,得到马车是租来的,还有马前右脚马蹄鞍是新换的
2.在花园,从四个脚印的横纵距离,还有每个脚印的大小,深浅形状,判断出有两个人人进了案发现场,即被害人和凶手,还判断出两人的身高,体重等
3.从警察那里确定尸体没有任何外伤,死者表情狰狞,恐惧,又有一丝清楚自己下场的绝望,嗅了一下死者嘴唇。推断出死者死于毒药,可能是相互认识的人
4.在房间仔细测量了嫌疑人的脚步距离,步数,有血迹的地方,推断出嫌疑人情绪非常激动,以至于在他站着的地方流下鼻血,推断出是个脸红的人;杀人后不急于离开,排除了政治仇杀
5.由墙上的这些复仇的字母,是模仿德文的,而且写字的地方有墙上的粉末,推断印证了身高,还有发现的戒指,判断是情感问题引发的复仇
6.从第一个发现现场的警察那里了解了嫌疑人去而复返,现场只有戒指是可疑的,在报纸发了失物招领,可惜没能跟住易容了的女人
7.从另一个死者斯坦节逊那里发现了毒药,还有目击证人小孩的话,证实了嫌疑人的确是一位脸红高达穿着棕色外衣的中年男人
8.发了一封电报,从美国那边确定死者德雷伯有一个情敌杰弗逊·侯波,根据之前嫌疑人是租车跟踪还有缺钱出逃的情况,让六个到处散播有人租车,即歇洛克·福尔摩斯要租车,在家里把人抓到了!!!
凭着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的放大镜,就能推断出这么多,整个过程体现的完全尊重客观事实,从发现,到推断,严丝密合,合情合理,水到渠成。但背后却有着实验室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犯罪史,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强大的罗辑推理,宗教式的工作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