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轰动!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他哭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本书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2500字 第(1)篇
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因为余华的文字叙述简练,语言通俗易懂,但是你却能在这简单的叙述中被他的文字击中,然后感受到人物的那种强大的生命力。这不是自己第一次读余华的书,因为他的《活着》太出名了,在畅销书或者必读书的排行榜上都能看到它。在更早的时候还读过《兄弟》,虽然现在也只能记住书皮的图案,内容却全然忘记……
记得2015年刚刚读完《活着》这本书,在网上就看到了中央传媒大学的一个即将研究生毕业的女孩周云露被同校的一个学生杀害的新闻,紧接着有发生了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当时自己写下了下面这一段话:还没有完全从被害的女大学生的心痛中逃脱,接连的灾难又发生在中国人的身上,让我想起前几天刚刚看过的《活着》,阅读是悲伤的,现实也许更加残忍,突如其来的死亡是命运开的玩笑?感受余华的《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这本《许三观卖血记》虽然没有像《活着》那本书给我带来震撼,但还是让我一口气读完的书。余华的文字在叙述中不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他只是在叙述人物所经历的一切,至于这个人物如何全凭你自己的理解和判断。
从书名中我们或许就能猜出许三观是一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去卖血一定是为生活所迫,也注定是个悲剧,果不其然,全书的高潮也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在最后的部分,许三观为了救治并不是自己亲儿子的一乐的病,一路从家乡卖血到上海,差点丢了性命。
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为了全家人吃饱饭不被饿死,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文中的许三观卖完血之后,会去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这句话出现多次,也许这并不只是为了卖血后对身体营养的补充,这仿佛也变成了一种卖完血之后的仪式感。
“落日的光芒把他的脸照得像猪肝一样通红,他看了看远处农家屋顶上升起得炊烟,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然后双手伸到前面去摸胀鼓鼓的肚子。”就像是儿时我们玩耍之后整理衣服,回家吃饭的情景。
小说的开始并未让我感动,相反让我对这个家庭所发生的一切有点不屑,因为多少和我对人生的价值观有些冲突,因为对于这个家庭发生的苦难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自作自受。诸如许三观为了和一个漂亮的女人结婚,卖血后请她吃了顿饭,然后就死企白咧的让这个女人嫁给了自己,虽然这个女人已经有了相好何小勇,这导致了他婚后媳妇被何小勇睡了一次,人们都说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的,许三观因此而迁怒于她的媳妇,并且认为自己当了九年的乌龟,还为别人养了儿子,他告诉他的另外两个儿子长大后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并且在大跃进全家挨饿的时候又去卖了一次血然后全家去饭店吃面条却唯独不让一乐去,导致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的媳妇许玉兰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泼妇”,遇到事情她常常不知羞耻的坐在自家的门槛上嚎啕大哭,家里所有的事情都讲述出来。一乐也因为把别的孩子的脑袋用砖头打得很严重,导致了许三观不得去卖血而赎回了被搬走用来当做医药费的家具,许三观也为了泄愤而和同厂的女工发生了肉体关系,这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为他们的无知和愚昧,又能怪谁呢?
也许正是这些对小人物的真实描写才能衬托出他们的平凡和伟大,以至于让读者在最后的部分有所感动,小人物的内心是善良的,许三观在明知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为了攒够送他去上海治病的医药费,一路从家乡卖血到上海,途中差点丢了性命……
其实《许三观卖血记》倒像是幸运版的《活着》,因为看到许三观最后卖血的时候以为他真的会死了,最后他没有死,一乐的病也好了,最后三个儿子都结婚了,他和媳妇也可以安享晚年了,
“这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时,脸上挂满了笑容,笑容使他脸上的皱纹像河水一样波动起来,阳光照在他脸上,把皱纹里面都照亮了……”
这本书也许教会我们如何去宽容和理解生活,正如我刚刚在罗振宇《时间的朋友》跨年晚会上看到的罗曼·罗兰的一句话: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能依旧热爱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2500字 第(2)篇
本书主要围绕许三观卖血原因,卖血过程,卖血目的来展开叙述了他一生的卖血历程。
第一次卖血:单身一人时候的他偶尔一次听爷爷说人卖血后依旧健步如飞才证明是健康,他便和阿芳和根龙一起去卖血,在这两位前辈这里学到了卖血的技巧,但卖来的钱却没有可花之处,他就用来娶了媳妇。这次卖血是简单的跟从,主动自愿,但因为年轻所以轻松且很快恢复。
第二次卖血:在儿子一乐把别人打进医院,对方紧逼讨医药费,虽然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但却又不得不给对方钱的情况下,他又来到了医院卖血,赔了医药费,赎回了家当。虽然不愿意把自己卖血来的钱给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了,被动卖血赔偿,但因为年轻,没有给身体带来太大伤害。
第三次卖血:遇到水灾,全家人在喝了70多天淡水玉米汤,瘦骨嶙峋的三个儿子叫苦连天,在用嘴给家人都炒了一个菜后,他又决定让去卖血,为了不让家里人饿死。这一次无奈卖血救了全家人的命,但因为营养不良,卖血后的他不在如以前轻松。
第四,五次卖血:文革时期,知识份子上山下乡的号召。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必须参加其中。看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却比亲生儿子还疼的一乐从农村回来后面黄肌瘦,在送儿子回去的路上又卖了血,为了让一乐在农村能吃得好一点,给队长送送礼,早日调回城里。又为招待二乐的队长,他又去买了血,请队长吃好喝好,自己却差点晕死过去。给在贫穷生活的面前,他能为儿子做的就是卖血赚钱,希望他们过得好一点。这一次是作为一个父亲主动的为了孩子的前途,买了自己的血,但因为不在年轻,卖血就像卖了自己大半条命。
第多次卖血:为了救奄奄一息的儿子大乐和伤风感冒严重的儿子二乐,他这一次豁出了命。一半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但这一次他却隔三差五的换一个医院卖血,从老家一路卖到上海,途中卖血卖到休克,但因为他的善良又遇到了一对摇船的好人兄弟,把途中的凄惨淡化了一点。这一次,他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他这一次不是在卖血而是在卖命,在无奈但又没有怨天怨地的主动的去卖命,为了救曾经心里觉得委屈不是自己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
最后一次试图卖血:家里太多的灾难是通过他卖血度过的,十一年没有大灾大难,儿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安居乐业,他也不在为钱发愁。经过胜利饭店,他这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想再一次吃炒猪肝,喝黄酒,这次的目的很简单很轻松。但却被医生说成是只有油漆工才会要他的血,受侮辱的同时也让他伤心难过他的血不在有用,不能在为家挺过难关,他在大街上无声哭泣,像孩子一样。招来了儿子和老婆,儿子们都责怪他给他们丢脸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的钱他们出得起,但只有他的老婆心痛他,懂他,帮着他骂那个该死的医生。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到了无用的年龄。
看的过程五味夹杂,总担心结局:
喜欢许三观的善良。默默付出,没有女人的聒噪,不记恨别人,即使是一乐的亲爹在他心里也才算半个仇人,在需要的时候他还是选择帮助,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
佩服他伟大无私又不计较的爱。他爱自己的妻子,在批斗时期悄悄给老婆炒红烧肉,维护自己的妻子;他爱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从一碗面的卖血钱都不愿意给一乐,到后来把一乐当成亲儿子来养,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卖血救命。
同情他在铁面生活面前的可悲。看似愚蠢找死的求生办法,但却是他度过每一个大难关的唯一法宝,生活总是喜欢不停的给本来就好似走投无路的人出难题。他从开始主动轻松卖血,到后来被动卖血,再到后来卖血等于卖命,再铁面无情的生活面前,这是他唯一的办法。他就这样一次次的救了这个家,给儿子们撑起了一片天。
幸好,他可以活到白发苍苍;
幸好,他可以不用卖血就吃到想吃的炒猪肝,想喝的黄酒;
幸好,铁面的生活在让他千疮百孔后,露出了铁面背后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