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2500字 第(1)篇
九个半小时,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想我是真疯了,一个一直以来超级抵抗电子书的我在由于太长时间低头盯手机而有恶心的感觉时也拒绝停下来,一口气硬生生把《尘埃落定》读完了,而我的心也终于“尘埃落定”。
这是唯一一本没有“划线”的书,也是唯一一本在这上面写感受的书,更是唯一一本我读过的写异族的书。第一感受比较乱,没理清思绪,这只能说明我的文学素养太低。第二感受是困惑,读完了我也不能很好的定位文中的傻子到底是真傻还是聪明,因为我觉得他的傻大概就是聪明而他的聪明应该就是傻[捂脸]。第三感受是最重要的,在这个傻子身上我再次感受到了我一直强调的人身上的这种东西――特立独行性,所以心里蛮激动的。
那我就重点剖析一下“傻子”身上的特立独行性。首先从他还是一个胚胎的时候就奠定了他的独特,因为他是麦琪土司喝醉酒和她的母亲有的他,而这种情况就会被公认为他生来就肯定是个傻子,小说从十三岁他每天傻里傻气的起床习惯写起以至引出他一连串不同寻常的举动来体现他与生俱来的特立独行性。其次就是拿他与他家其他成员作比较中可以看出他的非同一般。他没有强烈至极的权利欲与占有欲;他表达感情从不遮遮掩掩、从不假饰、从不做作,直接、真实、坦率;他非常善良没有统治者身上的那种狠毒与无情但是他又从不打破既定规则很聪明的去行事;他挑人的眼光似有神在背后助他,这些人表面上都不体面但是都忠诚到了骨子里。最后是他忽傻忽聪明的语言、思维、行动,总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感觉,快抓住的时候“倏”就飘渺无影了,让你很无奈很抓狂,所以你会被他的特立独行性一直牵着鼻子直到尘埃落定。
以上是对小说中傻子人物(特立独行性)的感受。
一本写异族的书并没给我太多“不服水土”的感觉,突然感觉不论是异族也好外国也罢,人类终究是一个来自于同一星球的共同体,所以存在着很多普遍的共性。感觉总是共性里面包含着异性而不是异性里面体现着共性。小说的书名恰到好处,最后真的就是“尘埃落定”。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政权一个国家只能存在一个,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为了适应社会规则那么后来小说中所有的土司就都不存在了,土司时代已经灭亡成为了永远的历史,站上舞台的只有一个――红色汉人。也许从这个上折射给我的一个启发就是最高点上的地方只能容得下一个人,而且未必那最高点上就有最美妙的生活。所以你需要有一颗洞察世事的火眼金睛,原则是遵循历史的大潮流,这样你就可以用任何可以的方式去活的多姿多彩、有滋有味。哥哥和傻子以及傻子和其他土司截然不同的命运就是很好的显照。
以上是对小说整体叙事内容的一丢丢感受。
一切终按着社会既定的规则和历史既定的轨迹“尘埃落定”了。
――李甜笔
(浅俗而又混乱[奋斗])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2500字 第(2)篇
作者在文末说:小说里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然而读这篇小说的过程中,没有感受到作者说的喧嚣与张扬,更多的是从心底深处渗透出的平静,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透过土司的傻子儿子去感受他眼里的人与事。
傻子儿子真的傻吗?恐怕不见得。太多时候我们自以为聪明,却往往掉进了聪明的陷阱。
一直不明白大智若愚,总觉得自己太过张扬。也或许正是涉世未深的年龄,对周遭的一切总想发表自己的想法,贴上属于自己的标签。
仍然记得当初定下的修养目标从容淡定,丰盈坚韧,可吾日三省吾身却也省不到,总在骄傲和学习谦卑之间浮浮沉沉,然而只要我还在路上,就好。
P.S. 1 读这篇小说的过程很舒服,很平静。如果非要让我形容:是初夏的清晨九点,太阳已在天边散发出它的热气,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影子,村里的一切都静悄悄的。我跟着奶奶一起从树下走过,听着树上清脆的鸟叫声,内心充满了宁静与快乐,是极大满足。
P.S. 2 会回读。
P.S. 3 文摘:喜欢文中对景色的描写,总能印衬出看风景的人的心情。喜欢文中用朴素简单的话语描述出的人生哲学,大道至简。
我看着她从灯光下后退到黑暗里,生平第一次感到有种东西从生活里消失,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在此之前,我还以为什么东西生来就在那里,而且永远在那里。你去提一件我们没有办法的事情,除了增加自己的痛苦外,没有什么用处。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我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我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我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了。我一催马,跑到前面去了。马的四蹄在春天的大路上扬起了一股黄尘。后面的那些人,都落在尘埃里了。春天越来越深,我们走在漫长的路上,就像是在往春天深处行走一样。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我回过头看看身后,只见一条黄褐色的大路直直地穿过碧绿草原,一些云停在长路的尽头天地相连的地方。 风在草海深处翻起道道波澜。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给予的人有福了。同得到了东西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东西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是悲伤。我一个人趴在栏杆上,望着黄昏的天空上渐渐升起了月亮,在我刚刚回到家里的这个晚上。
月亮完全升起来了,在薄薄的云彩里穿行。
官寨里什么地方,有女人在拨弄口弦。口弦声凄楚迷茫,无所依傍。风吹在河上,河是温暖的。风把水花从温暖的母体里刮起来,水花立即就变得冰凉了。水就是这样一天天变凉的。直到有一天晚上,它们飞起来时还是一滴水,落下去就是一粒冰,那就是冬天来到了。风从背后推动着,我们骑在马上跑了好长一段。最后,我们站在了小山岗上。面前,平旷的高原微微起伏,雄浑地展开。鹰停在很高的天上,平伸着翅膀一动不动。这时,具体的事情都变得抽象了,本来会引起刻骨铭心痛楚的事,就像一颗灼热的子弹从皮肤上一掠而过,虽然有着致命的危险,但却只烧焦了一些毫毛。风在天上推动着成堆成团的白云,在地上吹拂着无边的绿草,话语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时间加快,并不是太阳加快了在天上的步伐,要是用日出日落来衡定时间的话,它永远是不变的。而用事情来衡量,时间的速度就不一样了。书记官说,事情发生得越多,时间就过得越快。时间一加快,叫人像是骑在快马背上,有些头晕目眩。他们只见我呆呆地望着天边,而不知道我是想要第一个看到秋天来到,看见最初的霜,怎样使树披上金灿灿的衣装。那时,我就要上路了。一柱寂寞的小旋风从很远的地方卷了过来,一路上,在明亮的阳光下,把街道上的尘土、纸片、草屑都旋到了空中,发出旗帜招展一样的噼啪声。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呆在一起时必须的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Amy.
2017.04.08. 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