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被誉为中国的弥尔顿《失乐园》,荣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入选瑞士《时报》2000年至2010年这10年来全球最为重要的15本书。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本书荣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08年),入选瑞士《时报》2000年至2010年这10年来全球最为重要的15本书。
「兄弟(第3版)」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兄弟》的上半部,主要讲文化大革命,虽然听闻那个岁月是多么的残酷,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当看到曾经勇猛的宋平凡被红卫兵批斗殴打,却不还手忍辱重负,忍气吞声时,当我读到宋平凡被活生生在车站殴打致死时,尸体在车站里曝晒了几天,招来了苍蝇,竟然都没人来搭把手抬走,我深深的感到那个时代的残酷,这是个不该被遗忘的时代。人在政治下低了头。
当苏妈说“人怎么可以这么残忍”的时候,我想起了不久前看过的电影《浪潮》,讲述了一群不相信法西斯会在现代重演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模拟做了一次实验。结果老师深陷于深陷于巨大的权利和成就感中无法自拔,学生们沉沦于组织给自己带来的归属感,势头愈演愈烈,最终老师被局外人劝醒,结束了这场游戏,但学生们却固执的认为这不是真的,有个沉迷其中的学生甚至自杀了。在游戏中,他们驱逐组织外的人,团结组织内的人。这多么像一场革命啊。
勒庞的《乌合之众》中提到,群体的智慧极大地低于群体中每个人的智慧,容易受人控制。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而不管对或错,或者说那个时候他们连判断对错的理智都失去了。
上半部说完了政治,下半部就在说财富。在下部中,兄弟两人朝着近乎相反的方向发展,哥哥宋钢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弟弟李光头粗鲁,头脑很精明,急功近利,为了一个女人而一刀两断。有人说哥哥代表了旧社会的价值观,而弟弟则是改革开放后的价值观。不知余华到底讽刺了谁,哥哥卧轨自杀,弟弟则坐拥金山孤独终老。
改革开放,弟弟靠收废品积累财富,很快越滚越大。而哥哥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工作,从来不求别人。这是两种人生观,却放在同一个时代来比较,未免显得太残酷。命运的轮转实在是太难以捉摸,谁也想不到弟弟发家致富,哥哥却平庸地过了一辈子。
直到最后,宋钢,无法忍受两个重要的人同时背 叛自己,有一次选择了逃避,这次他真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是想要逃避这个世界。
悲剧的人以悲剧收尾,剩下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看到有一个转自《新京报》的评论,作者李敬泽。因为是唯一一篇比较有分量的评论,所以来回看了几遍,虽然是批评的,但是其中有一句话抓住了我:
“于是,他让宋凡平悲壮地死去,但是如果宋凡平不死呢?如果他不得不在漫漫黑夜中熬下去,那又会怎样?他是否能够依然保持那么好的风度,保持他的高贵和洁净?就这个问题而言,死是容易的,活着是更难的,余华本来比任何人都更懂这个道理,但他却庸俗地采取最容易的办法,让他的人物一个个“悲壮”地死掉——— 如果悲壮是那么频繁发生的事,黑暗就根本不足以成为黑暗,如果我们对人性之光明的信念是以回避“活着”为代价,那么这也不足以成为信念。”
「兄弟(第3版)」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如果这部小说只有上部,给十颗星都不为过。
上部写得非常好,赚足了我的眼泪,我为宋凡平的父爱如山所感动,为宋凡平对妻子的承诺所感动。我想到了《美丽人生》,宋凡平跟电影中的那位父亲一样,点点滴滴都融入了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
宋凡平是不平凡的,他的内心强大的。当他知道他的两个儿子正看着他被红卫兵初中生踢时,他告诉他们,他在教他们练习扫腿;当他的胳膊被红卫兵折磨得脱臼时,他告诉儿子们,他的手臂在休息;家里被红卫兵洗劫一空,连双筷子都没有了,他找来六根树枝说是“古人的筷子”;为了兑现妻子“去接她”的一句承诺,他从被关押的仓库逃出来,试图火车站与红卫兵解释,结果被红卫兵活活打死……
他对他两个儿子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宋刚学到的是隐忍,李光头学到的是承诺。
这两个没有血缘却关系胜过亲兄弟的男人,这两个性格南辕北辙的男人,这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孤儿,长大后因为一个女人从此形同陌路。
他们俩的性格要是能稍微融合一下就好了。李光头油嘴滑舌,蛮横霸道,讲义气,对年幼时打过他的人他不计前嫌,知人善任,在那个年代他如鱼得水,赚得盆满钵满;宋刚人如其名,刚正不阿,才华横溢,但倔强的性格最终逼他卧轨自杀。
我讨厌林红。某种意义上说,宋刚的死是她一手促成。她明知道宋刚的倔强,明知道宋刚将她的话奉如圣旨,她生生拆散了这对患难与共的兄弟。
也许小说毕竟是小说,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宋刚在那样的绝境下,宁可跟着一个骗子四处招摇撞骗,宁可为了卖出假药去做变性手术,也没有想过去找他的兄弟,哪怕回家再次卖花也好啊。那一刻,他到底是为谁倔强?为他深爱的人赚钱可以理解,为他深爱的人做变性手术?!不知道作者是想渲染宋刚的蠢呢,还是蠢呢,还是蠢呢?
宋刚是个太悲剧的角色,从小说开始到结尾,他始终背负得太多。纠结,拧巴;被欺负就忍气吞声;明明自己很累,仍想让身边的人都得到幸福,哪怕牺牲自己的幸福。他应该找一个能真正心疼他的人,奈何爱上了一个不会为他着想的林红。
林红对宋刚好吗?好,但是只建立在你好我好的基础上。她不懂得退让。因为之前与李光头的种种矛盾,她要宋刚亲口承认李光头坏到骨子里,逼迫宋刚与李光头绝交,否则就离婚——虽然李光头曾经也要宋刚做过同样的事,但李光头没有威胁,宋刚反抗了还和林红结婚之后,李光头仍当他是兄弟。
讽刺的是,林红把宋刚逼上了绝路之后,又经不起诱惑转而与李光头在一起;宋刚死后,林红开了家怡红院……
结局似乎有些莫名其妙,也许作者就是想渲染社会的无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