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世界:费城会议与《美国宪法》》读后感900字
我们口口声声寻求民主,而孟德斯鸠、卢梭的时代,他们并没有觉得民主就必然是最好的政治制度;我们说到民主就想到三权分立,但三权分立也非等同于完全的民主。孟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套放诸四海皆准的政府组织方法,说白了就是各国应根据实际情况走出一套X国特色才对。而卢梭倾向于以民主制作为立法权的原则,以君主制作为行政权的原则,以贵族制作为司法权的原则。美国宪法大致遵循了这样的思路,确保立法为先,立法权永远在民,随后才将行政与司法权交由专业人士和少数精英,以摆脱民意和社会情绪,诉诸思考和理智。
我们的习惯思维是,有权利就要有义务,而美国宪法却不是对公民权力与义务的规范,其基本精神在于:人民是生来是自由的,政府是不自由的。政府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于人民的让渡,《宪法》中没有明列让渡给政府的权利,就仍然属于人民。因此,宪法说来也很简单,就是规范公民权力如何让渡,如何组织政府的契约,而契约的主人是人民。很多国家对美国宪法抄袭和招搬,却只得其表象,未得其精髓。
回顾美国宪法的产生,竟并非源于最初那群立国先驱的有意设计,反而是在一系列的历史性机缘、巧合、草率、混乱、拖延、妥协和各州利益与联邦利益的制衡中诞生的。又正是因为这种制约所产生的微妙平衡使得美国宪法出人意料的精巧而有远见。从混乱的利益体到松散的邦联,再到真正的联邦,合众国的诞生始终贯穿着从民到州的“独立且自由”的不可动摇的诉求,宪法使得美国存在,同时让人民变成美国人民。他们的祖辈来到这片新大陆,踏上这个新世界,向往着未来的美好,如今,他们创造了自己的国家,也创造了自己。这是一种无任何第三方干预的绝对纯粹且构思精巧的权利平衡。
只有了解美国宪法的诞生,理解美国宪法在这个神奇国度的无上而神圣的地位,才能从根源上理解当今这个世界为何有这样的超级大国存在,为何美国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关系如此这般,也更能区分什么叫做人制和法制。
如果把美国独立看做一部创业史,并且非要从中得出一些有利于我们自己搞事情的启示,那我能想到的就是,如果你要去创立任何组织或企业,良好而有远见的制度设计是第一件不可回避不可偷懒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