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几个人渣》读后感800字
因为这本书,我这三天地铁经常坐过站,不过万幸没迟过到。终于看完了,再也不用担心坐过站,长舒一口气,真舒坦。
所有的体裁里,最喜欢游记,尤其是再加上点人生体悟或是时事评论。最讨厌小说,其实我是不愿意费脑的人。印象里最深的,是高中时看的毕淑敏的《蓝色天堂》,写她花半生积蓄搭上邮轮环球航行的见闻,并且还在封皮上特意附上“环球航行的的150个理由”,字里行间总有种好像不把旅途用去的钱赚回来就不罢休的感觉,殊不知若真要去一个地方,真决定爱一个人,一个理由就足以让人拎起行李奋不顾身。后来再版再再版封皮就没有了,而且书籍介绍也莫名从一人独行变成母子双人行,没了初读时的惊艳,越来越觉得不痛快。其次不得不说的是就是三毛了,陪伴了几代人的青春,我高中时看她的书,什么滚滚红尘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撒哈拉的故事,她的书永远是越看越觉得沉重越看越觉得悲哀,后来就再也不看了。可是那些途中经历的故事,撒哈拉深处最原始的无意识的人性之恶,在我渐知世事以后却越发触目惊心。
我常把看马叔的书当作减压的方式,随时可以捡起,亦随时可以放下,又不会影响看书的情趣,且读来让人身心放松。对我个人而言,马叔技高之处在于,既让你看见,也教你释怀,我不爱看小说的原因也正是在于它从不会交给我解决内心问题的方法论,而相比于许多其他同龄人或同性作家的游记,不是过于浪漫,就是过于偏向个人主义。和你讲道理,却不会让你觉得厌烦。可见,有些小姑娘喜欢大叔,不是没有理由的
十岁的我曾想成为一名战地记者或维和警察,十五岁的我以为自己足够坚定不成婚不生小孩儿,直到十八岁我仍坚信自己一定能摆脱所有让我不快乐的人和事,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如今二十多岁的我却忘了最想要的是什么了,人生随意的一个小分岔路口就足以让我抓耳挠腮寻思半天。
岁月啊。必须练就一颗同时懂得温柔和残酷的心,不只对世界,亦是对自己。既然终会老去,何必时时处处锋利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