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法工作形式单一,局限于某类型或者大型活动。要把普法宣传融入在日常生活对于现在情况来说着实有一定距离。
2、普法宣传工作人员本身欠缺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
3、领导不够重视,投入不足,且工作人员待遇不高,没有激励机制。
4、社会关注度不高,很多人不知道司法所为何物,有什么职能。
5、群众法制观念明显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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