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挨打了,这是我第二次挨打,可我都十二岁了,还挨打,真不光彩。想知道我为什么挨打吗?还不是我这一周表现太“好”了,犯下了八大罪状!
第一大罪状:每天上网或看电视2—4小时。罪名是:自残身体。
第二大罪状:不收拾屋子,不擦桌子,这点我承认。罪名是:懒散不勤。
第三大罪状:在网上挂QQ,不知道是那个“死鬼”给我妈妈胡言乱语,还发了一个撅着**的图片,结果老妈不让我挂QQ了。罪名是:少儿不宜。
第四大罪状:整天大吼大叫,吵得人不能睡午觉,罪名:扰乱居民。
第五大罪状:吃饭总是狼吞虎咽,不知道为啥,反正我也改不过来,妈妈都说了好几次,但就是改不了。罪名是:屡教不改。
第六大罪状:因为是周末,所以为了我最新喜欢的电视剧《一起来看流星雨》十二点才睡觉,早上9点15分才起床,一起床就又趴在床上看电视。罪名为:晚睡晚起。
第七大罪状:我早晨不爱读书,老是想着看电视,中午才被迫去读书,妈妈说我违背了至理名言: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构成了第七大罪状:浪费时间。
第八大罪状:妈妈和老师说我整天心里像扎了草似的,上课总是不认真听讲,罪名为:三心二意。
正是因为我犯了这“八大罪状”,所以我挨了一顿打。妈妈还狠狠地说:如果我再不改邪归正,就要家法伺候了。天哪!你以为我不想做个好孩子呀?可就是管不住自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