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
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找监察他们只会帮你查,不会帮你要经济补偿金。
你的情况要分开看。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按yxt1900的回答。
二是你辞职,若是你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辞职的:
1、未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
2、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你的权益的;
5、使用欺骗的手段,让你签订合同的;
6、以威胁、暴力或非法的一些手段强迫你劳动的。
你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