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企业未依法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同时,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办理保险手续的,还应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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