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第二条:期限: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 日,期初资产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条:交易对象:沪深A股
第四条: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第五条: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乙方付给甲方损失的50%作为赔偿。
第六条: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 作为佣金;若此时利润为负数,甲方承担一切损失;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元,不足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有保护账户安全的责任,因某一方泄露账户信息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当利润率小于负30%时,甲方有权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指纹:
乙方签名: 指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