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5月9日广州日报《暮年丧独子,他们的余生该何去何从?》一文在互联网上引起巨大反响,网络转载的时候多把题目改成了《全国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超百万……但是这个数据显然是错误的。
穆光宗先生在《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人口研究》2004年第1期)一文中说,“到2000年,全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数量已达到5578万,比1995年增加672万。如果再将没有领证但实际为独生子女的人数考虑进去,那么1999年全国独生子女数量估计在9000万左右。如果按每年增加500万计算,那么现在肯定超过了1个亿。”如今离1999年又过了12年多,以每年增加500万计算,目前独生子女总人数应该在1.5亿以上。由于农村城市化和生育意愿下降,实际上每年新增独生子女家庭远不止500万个。人口学者易富贤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所作的推算表明,到2010年底我国独生子女人数可能已达到2.18亿。
但即使以1.5亿计算,我国曾经失去独生子女(以下简称“失独”)的家庭有多少呢?《独生子女夭亡家庭生存状况调查》(《中国经济周刊》,人民网2009年6月1日)一文告诉我们,我国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我问过人口学者易富贤,这个数据是靠谱的。仅仅以1.5亿独生子女计算,这意味着我们已有或将有1500万个左右家庭已经或将要蒙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当然痛苦的程度不一样,失独较早的大多数很快就补生了孩子,失独较晚的其独生子女已经给他们生了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广州日报所称每年增加7.6万、总数超过百万的失独,应该是指最痛苦的一类失独,就是父母已丧失生育能力而独生子女死亡前又没有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