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刘新
华侨城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
两侧模板拆模过早事件处理报告
一、事件调查背景:
2013年5月21日下午,经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导潘总带队;工程部相关现场人员、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等;参与了每天早晨集中现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施工单位在没有申报拆模的情况之下,将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两侧模板进行了拆模;且此时D3主楼侧砼龄期却只有10天。建设单位领导潘总知情后,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事先采取了减轻上部荷载增加,以及将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复顶到位的措施;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减少了事态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成立了此事件调查处理的工作小组,由工程部郭总担当组长,姜总担当副组长;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工程部现场人员充当组员,指导、督促、协调此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在认清该事件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之下,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
二、事件调查情况描述:
2011年11月26日上午,D3栋楼的木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拆除地下庭院挡土墙模板的工作指示情况之下;为了能够节省时间,贪图工人操作方便;私自拆除D2车库与D3栋交界处后浇带两侧的模板(轴线位置为~轴∕~轴处)。
三、事件将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影响:
该处模板拆除后,将会使该部位梁、板的结构受力不按设计意图进行受力,形成后浇带两侧悬臂受力;且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按你所说资料,为重大事故处理!!
2、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是分开算的!!不过是按高级别算,比如:死亡人数为一般事故,受伤人数为重大事故及以上,按重大事故及以上计算,同理,经济损失也按此计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按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事故等级死亡重伤经济损失(万元)一般事故1-21-9100以上-1000以下较大事故3-910-491000以上-5000以下重大事故10-2950-995000以上-1亿以下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亿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