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社会关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温馨关怀·真情相伴”为主题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怀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收到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倡导计划生育关怀行动理念为宗旨,紧紧围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拓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服务领域,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帮扶体系,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创建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计生实施、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帮扶机制,形成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的关怀帮扶模式,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困难救助、精神慰藉、健康促进、就业帮助、养老帮扶、临终关怀等方面实施困难帮扶和关怀服务,逐步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上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健康状况和幸福指数。全县所有被关怀对象满意率要达到100%。
三、关怀对象
关怀对象共分两类:
(一)女方年满49周岁,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已享受国家特别扶助政策的城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针对此类对象,制定落实“春节慰问、健康检查、爱心服务、医疗救助、帮工服务、养老保障、临终关怀”等制度。
(二)女方未满49周岁,其独生子女死亡,尚未享受国家特别扶助政策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针对此类对象,制定落实生育服务和爱心服务等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调查分析,掌握计生特殊家庭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人口计生队伍网络优势,全面掌握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第一手资料,明确对象,了解需求,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动态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确保关爱对象不遗漏、不错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档案。
(二)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关怀帮扶工作合力。县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制订相关政策时,优先考虑照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逐步形成帮扶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计生部门的网络和人才优势,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基金,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神、物质和生活等方面的帮扶。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为失独夫妇提供辅助再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和经济补助,逐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重点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救助,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积极倡导社区居家养老,并提供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医疗和健康服务。为有工作能力和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岗位,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中,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伤病残(三级及以上)子女给予优惠和补助。在“双千万结对帮扶”、扶贫帮困等关爱活动中,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扶。
(三)加强队伍培训,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建立一支专业帮扶队伍,招募一批有热情、有专业素养的志愿者、社工队伍,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对项目志愿者、社工和骨干开展社工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实施帮扶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N+1”帮扶模式,由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计生干部、项目志愿者、社工、协会骨干会员与目标人群结对,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救助和慰问活动。建立紧急求助机制,为发生意外情况或生活特困的目标人群家庭及时给予救助和慰问。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医师为目标人群举办心理疏导、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等讲座,提高目标人群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目标人群开展主题联谊、交流或户外活动,帮助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和交往,引导目标人群逐渐走出心理困境、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做到“三个必访” 即:本人生日必访、重大节日必访、重大疾病必访。
(四)落实帮扶举措,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经济帮扶、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生育辅助、领养协助等活动,逐步建立长效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持久深入推进。人口计生、财政、民政、住建、卫生、人力社保、团委、妇联、计生协等部门团体,要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行动方案、对象确认、制度建设、协调沟通、健康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提供经费保障;
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关怀对象的养老、救济、大病救助等措施;
卫生部门负责落实育龄期关怀对象孕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等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关怀对象加发养老金等待遇;
住建部门负责把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扶特困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优先给予安排;
把村计划生育特扶特困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优先安排。人口计生、团县委、县妇联、计生协和镇街负责组织爱心儿女志愿者队伍,与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结对开展精神慰藉等相关服务工作;
各镇街负责走访慰问、帮工服务、证件办理、临终关怀等措施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之中,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应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强宣传。利用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利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舆论氛围,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体会到政府的温暖。要积极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好的做法,倡导更多的部门和社会团体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把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每半年要把开展活动情况向领导小组作书面汇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持久深入推进。
附件:***县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成 员: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建设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副书记
县妇联副主席
县残联副理事长
县慈善总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