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北部荒漠植被保护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对自治州北部荒漠植被保护情况的视察通知》(昌州协办传﹝2014﹞8号)要求,阜康市政府、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协党组书记马坦任组长、副市长夏江为副组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领导及专家为成员北部荒漠植被保护情况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阜康市北部荒漠灌木林管护、农七队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北阜彩路两侧防沙治沙、黑沙梁中心管护站管护区、梧桐沟中心管护站等重点区域植被保护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区位现状。阜康市位于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处东经87°46′-88°44′,北纬43°45′-45°30′,南北长198公里,东西宽76公里,总面积1280.2万亩,戈壁面积占比达到54%,气候干旱,是荒漠化潜在的发生区,区域内植被主要以梭梭、琵琶柴、红柳为主的灌木林,分布在农区绿洲北侧,是绿洲前沿的保护基础地带,是阜康市及周边团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生态区域现状。阜康市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分为4个一级生态区,共计11726平方公里,其中:南部天山水源涵养与林草生态维护区1598.25平方公里,占比13.63%;
中南部低山荒漠水土保持与草地生态维护区 1130.37平方公里,占比9.64%;
中部城镇园区经济与农牧复合生态区面积3038.21平方公里,占比 25.91%;
北部荒漠生态维护区面积5959.15平方公里,占比50.82%。北部荒漠生态维护区地形以沙地为主,该区是阜康市植被覆盖状况最差的区域。
(阜康市一级生态功能区划图)
(三)公益林划线界定。公益林总面积299万亩,主要分布在4个区域,其中南部前山带区域灌木林38.6万亩,占比12.9%;
北部荒漠区灌木林226.9万亩,占比75.89%;
南部山区的自然保护区林26.6万亩,占比8.9%,分布在阜康林场界内;
平原区人工林6.9万亩,占比2.31%。公益林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75.4万亩,分布在北部荒漠区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9.4万亩,占国家级公益林的65.52%;
地方公益林面积217.3万亩,分布在北部荒漠区的地方公益林面积为177.5万亩,占地方公益林面积81.68%,北部荒漠林是阜康市林业资源的主体。
(四)水资源现状。全市2010年之前形成的农场主共164户,种植面积达到29.7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机井共计489眼。我市属地下水超采区,境内地下水可开采量9206万m3,仅沿北部沙漠区域的开发农场的年提水量已达9700万m3。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管护站建设,站点由原来简陋的3个增加到基础设施完善的13个,共聘任专职管护员31名,监管人10名。人均管护面积1.645万亩,通过考核管护人员的工作好坏和管护能力,实行末尾淘汰制,通过竞聘上岗将年富力强、文化素质较高、有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的人员充实到管护岗位。二是加大宣传,设立大型宣传牌6块,发放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类宣传单2500份,汇编了林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书籍80多套分发给护林员。在各乡、镇召集林业会议,学习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次。三是加大区域管理,设立林班标志牌8块,林班界桩8块,小班界碑410块。设置围栏105公里。
(二)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北部荒漠地区土地性质为草地、林地。2012年市委出台了《对土地开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九条“高压线”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从2008年6月以后除国家投资立项用于牧民定居的人工饲草料地开发项目和植树造林外,禁止开荒。但仍然有谋取私利,违规违章打井开荒,破坏生态环境。张子斌常务、夏江副市长组织公安、监察、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下西泉北部沙包地带7000余亩非法开荒地、非法机井依法进行填埋、断电处理。
(三)强化水资源监管。一是严格管理开发农场机电井。所有农场的新凿、更新机电井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实行“零”控制,严禁新凿、更新机井。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对开发农场,实施总量控制,灌溉定额为300方/亩·年。按照区、州、市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加倍征收水资源费。二是建立完善水利信息化网络,完善监测站点建设,新增分布于沙漠、山区、农场、戈壁等具有代表性区域的自动化监测站点10个,形成了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网络,在地下水水文监测、管控和利用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实行“刷卡取水”制度,为掌握地下水提取量,提供了可靠数据,为实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供真实依据。
(四)增强林业生态恢复能力。通过不懈努力,2001-2003年我市被列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县市,受到国家保护的北部荒漠林试点面积2007年增加到49.4万亩。通过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施,荒漠林管护初见成效,森林覆盖度从2000年的5.98%提高至7.21%。在7林班、9林班及11林班,灌木林密集区建瞭望塔3座。2005年至2013年在北部荒漠区内共完成治沙造林26.9万亩,封育25.5万亩。
(五)强化北部荒漠地区生态功能控制。北部荒漠生态系统维护限制性开发区面积最大,占阜康市国土面积的34.63%以上。本区以自然景观维护为主,减少人为扰动,同时,加强北部荒漠区分布的国家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在限制性开发区内,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加以控制,在合理规划与引导下进行适度开发,限制发展新的城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控制已建成的人口集中居住区的人口规模;
控制人口发展规模;
推行清洁农业生产,控制面源污染;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可适度开发林果业、经济林、旅游观光等,今年已就荒漠区域,申报了国家级沙漠公园项目,打造与天山天池相呼应的国家级沙漠景观旅游景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荒漠灌木林非法开垦问题突出。随着土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受利益驱动,土地开发热潮高涨,一度处于有令无止的无序状态。
(二)水资源严重匮乏,植被退化严重。我市属于干旱少雨地区,属水资源严重匮乏区域,水资源的供给不足,2011年,在对北部荒漠林监测中发现,沙漠复地大约有2万多亩梭梭枯竭。
(三)荒漠林管护难度大。从2013年开始,在北部荒漠林抓蝎子的人员越来越多,抓蝎子破坏荒漠林原有的食物链,天敌灭掉的同时,增加了病虫害发生风险。
(四)沙产业发展滞后。北部荒漠区土壤瘠薄,交通不便,生产生活环境差,经济发展缓慢,多年来没有形成能够带动沙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导产业,逆向拉动防沙治沙的作用不强,农牧民和社会力量主动投入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不高。
(五)乱挖乱采野生药用植被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每年3-4月份,大量无业人员进入荒漠林区乱采滥挖药材,对原本极其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沙地极为稀少的植被连根挖掉,土地裸露,坑坑洼洼,土地彻底沙化;
造成资源的枯竭,难于恢复,失去再生价值,沙区的可持续发展受创,造成一场生态灾难。目前我市北部荒漠林区原本极为丰富的甘草、肉苁蓉及阜康阿魏资源大量减少,加速这一区域的沙漠化进程。
四、下步计划
(一)提高保护意识。针对毁林开垦、乱挖乱采野生药用植被、乱抓蝎子等破坏荒漠植被现象,结合“6.17世界防治沙漠化和干旱日”的有利时机,开展以“保护荒漠植被,就是保护我们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戈壁沙漠与绿洲交错地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认识鉴别能力。
(二)健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荒漠林管理机构,形成三级管理,层层抓落实,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护林队伍建设,面向社会招聘护林员,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让护林员真正把心思全部放在护林工作上,站好岗、管好林,保障绿色屏障的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成立由林业、畜牧、土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破坏北部荒漠植被的一切非法行为,确保北部荒漠林区的生态安全。
(四)大力发展沙产业。制定沙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沙产业作为加速推进防沙治沙、促进生产发展。在生态优先原则的基础上,把沙地和沙土作为产业发展的资源,通过对沙地土地资源的培育利用和高新技术的应用向沙地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变害为利,实现生态与产业的双赢。
五、建议
(一)建议在州政府层面,对我市申请设立国家级沙漠公园项目给予政策、项目支持,打造与天池相互照应的特色荒漠景观带,提升我市国家级旅游发展水平。
(二)建议在州政府层面,针对荒漠执法、资源保护、森林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制定详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