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XX州林业局转发报送〈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红林发[2014]187号)的精神,结合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我县对活树移植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规范了树木移植管理。现将树木移植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源情况及管理措施
(一)森林资源现状
XX县国土面积为218988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117203.8公顷,占53.5% ;
非林业用地面积101784.2公顷,占46.5%。活立木总蓄积量8441610立方米。
1.按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75994.7公顷,蓄积8344210立方米;
乔木经济林地面积5877.4公顷,蓄积6900立方米;
疏林地面积316.5公顷,蓄积4250立方米;
其它林地面积35015.2公顷;
散生木蓄积25970立方米;
四旁树蓄积60280立方米。
2.按权权属分:国有林面积23544.8公顷,蓄积4075960立方米;
集体林面积93659公顷,蓄积4365650立方米。
3.按森林类别分:生态公益林面积47566.9公顷,蓄积6106430立方米;
商品林面积69636.9公顷,蓄积2335180立方米。
4.按起源分:天然林面积86604.6公顷,蓄积7455980立方米;
人工林面积30599.2公顷,蓄积985630立方米。
5.按龄组分:幼龄林面积11185.4公顷,蓄积327530立方米;
中龄林面积22617.1公顷,蓄积1567880立方米;
近熟林面积15092.1公顷,蓄积1385090立方米;
成熟林面积9236.3公顷,蓄积1108520立方米;
过熟林面积17863.8公顷,蓄积3955190立方米。
(二)管理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3]186号)精神,首先我县对原始天然林禁止采挖移植。其次是确因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或道路拓宽、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需要移植树木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可按规定审批移植,但需加强管理确保移植树木成活。第三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目前我县非法活树移植树种主要有:青香树、攀技花、秋枫树、黄莲木,小叶榕等,对非法移植活立木的不法分子进行依法处理,其不法分子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及园林绿化、规划、国土、房管、城建、市政等部门都积极主动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同时促使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二是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使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违反活树移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违法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是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我县古树名木保护质量。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大力宣传〈〈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精神,树木移植特别是大树古树移植常弊病多、害处大,违背树木生长规律,撕裂历史和文化传承,败坏社会风气,滋生绿化腐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对古树名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木、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天然林木、防护林、风景林、母树林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梯田旅游核心区、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树木等,禁止移植。一年来,我县共处理非法移植活立木行政案件23起,没收非法移植活立木54棵,其树种是青香树、攀技花、秋枫树、黄莲木,小叶榕等,共挽回经济损失38800元。震慑了不法分子,遏制了大树进城之风。
二是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加强预警监测,做到依险而动、因险设防。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创新。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防范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小蠢虫等检疫性、危害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依法治理进程,有效控制检疫性、危害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四是强化林木种苗繁育,根据需求做好规划。2014年我县共有各种苗圃692.8苗,预计可产苗木3366.5万株。其中新育556.8亩,预计可产苗木2784万株;
留床148.8苗,可产苗木712.5万株,保障城乡绿化苗木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计划
通过一年来的贯彻落实宣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经验,但离〈〈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精神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些地方为追求城市快速绿化效果,大量的活树移植进城(特别是古树名木),而不法分子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不顾法律法规的存在,非法移植活立木的现象很严重,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为了做好我县活树移植管理工作,务必重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活树移植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第六条、《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及宣传活树移植是不科学,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一种资源浪费现象。
二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非法移植活树的不法分子,要严惩不贷,从思想上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三是强化林木种苗繁育,保障城乡绿化苗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