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粮食局开展粮食经营者
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报告
自2013年9月以来,无锡市粮食局结合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工作。经过1年多探索,目前该市粮食经营者诚信评价工作框架和运行机制已经建立,企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该局成立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为了夯实工作基础,该局开展了粮食经营企业信用基础调查,对全市161家粮食经营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参加试点的企业与该市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承诺书。同时在该局政务网站和《江南晚报》等媒体报道有关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框架体系,全面开展工作
该局在无锡市食安委的支持下对粮食加工、存储和销售三类企业同时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企业的加工、存储、销售流程对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合,制订了企业经营生产档案和信用档案示范文本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和指导,强化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从粮食安全角度出发,在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配合下,组织制订了《无锡市粮食安全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奖励制度》,使得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在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该局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先后召开了动员会、现场推进会,举办了培训班。对各类企业进行辅导、讲解和培训。同时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宣传和市民咨询活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按照《无锡市粮食安全信用评价制度》,该局每年对自愿申报的粮食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通过现场评价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同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并召开授信大会,正式授信。
三、深化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
该局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监管主体,将粮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职责分解至各相关部门;
明确监管类别,根据历年信用情况,从信用优秀到信用较差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明确监管内容,制订了3大类40个指标构成的企业评价标准。
在试点工作中,该局强化差别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评价为A级别的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情况外,一般不予检查;
对B级企业,加强引导和服务,帮助早日进入A级;
对C和D级企业,实行“近距离”严管,加强日常检查和抽查频率,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该局将强化激励惩戒措施作为试点工作保障,在每年“优秀粮油企业” 、“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等荣誉评定中,对存在不良信用的企业提出否定意见,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积极予以推荐,在粮油储备计划安排、信贷资金等方面优先安排;
对被政府部门处罚等存在不良信用的企业在办理信用等级年审、复审等方面进行约束。同时,在信用体系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如参评的粮食经营企业在评审年度内存在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律取消诚信经营单位资格。近几年,全市已经有2家企业受到摘牌处理。
抚州市粮食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