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店司法所2014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半年来,赖店司法所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强化队伍素质,树立基层司法所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素质。今年4月组织全所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自学、集体学习党纪、政纪、法纪必读书目,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使干部在廉政教育月活动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二是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新建司法所已竣工,五月份已完成乔迁,投入办公使用。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利用新建司法所办公场所宽敞,参照上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健全完善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内业资料。年初制定司法所绩效考核方案,将重点工作分解立项,落实到人。
四是加强所里固定资产管理,对局机关下发的电脑、摩托车等装备物资登记,落实责任人,确保物资完备、完整及按规定管理使用。今年3月份局里配发业务车辆,均能按规定用途进行管理使用。
二、夯实基层基础,发挥人民调解治本作用。
司法所作为基层综治成员单位,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指导下,我所主动融入全镇“大调解”工作,在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维护全镇安定稳定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调解网络,注重村级调委会的调整、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健全了三级调解网络,对个别村调委会战斗力不强,人员不全,及时配齐配强村级调委会成员,每个村调委会建立健全调解工作“五簿”“二册”台帐。镇领导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从今年3月份起落实村级调解主任每月100元调解补贴。自去年9月份率先在全市建立“公调中心”,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后,今年又在前埔、张埔、溪埔三个村建立“三埔三联”服务中心,以片区为单位,实现“联、调、帮”三落实。
二是充实各级调解队伍,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为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响应县综治委和县局联合提出“5288”强基工程,发挥好村级人民调解员和平安协会会长的积极作用。我镇于今年3月14日举办村级调解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协会会长培训班,特别邀请县法律服务中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林庆元主任授课。主要内容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培训和宣传,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的技巧和应注意的方式方法。通过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调解队伍的活力,延伸调解工作的触角。
三是强化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围绕“平安赖店”为宗旨,以维护好社会安定稳定为己任,积极构筑和谐社会。按照上级部门部署,从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用近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我镇各级调委会能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排查,摸清实情,及时掌握纠纷的动向,发现问题和矛盾隐患,及时就地解决和处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8件,其中镇调委会调解32件,各村及企业调委会调解46件,已成功调处76件,调解成功率97.5 %,防止非正常上访2件13人。
三、丰富活动载体,深化“六五”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深化年,我镇积极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适时举办法制讲座,加强对农村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上半年邀请县里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在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华侨中学举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多达2500多人。
二是我镇年初将法制宣传光盘发放各村,依托村级老协会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观看。今年6月份在玉山村、赖店村、坂头村、土山村、留仙村组织群众观看综治平安宣传小戏,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明的事例使群众受益非浅,知法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法治福建建设宣传月活动,利用投影仪在各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乡村行”活动,巡回播放宣传片,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9人次,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制意识,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氛围。5月份组织干部进行《效能工作条例》考试,提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四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聘请村级法律顾问,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受教育面。在岐山村、张埔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加强我镇依法治镇“三五”规划工作,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定文件,严格执法程序。
四、强化人员管控,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利用省厅的网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加强与监狱、劳教所信息的衔接,及时做好在监人员的信息核实反馈。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情况调查,鼓励自主创业,安排就近企业务工,对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低保。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注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特殊困难的“三无”人员就业的过渡性安置问题。做到帮扶一个,成功转化一个。对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人员及时进行帮教。今年上半年我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3人。通过全镇上下努力,我镇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之内。至目前为止我镇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132人,解除人员85人,目前在矫人员47人,其中缓刑42人,假释5人。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管理,定期汇报,定期进行走访。今年新安装人像考勤机,管理更加规范。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学习教育一次,进行社区公益性劳动一次。推荐社区矫正人员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已推荐6人到服装厂及鞋厂上班。半年来,矫正人员没有出现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接受法院委托审前社会调查14件,及时客观为其提供调查评估建议。
五、心系人民群众,切实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切实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继续与各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利用“五进”基层为契机,落实人员分工责任,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了解其存在矛盾症结,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提供法律援助。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资金缺乏,影响了普法宣传工作宣传范围和深度。
二是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实质性帮教措施,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由于新《实施办法》对变更居住地理解存在争议,针对有的特殊矫正对象举家外出,而他却只能限制在我县,造成思想及生活不安定;
《实施办法》规定居住地为主管理,但有时该符合居住地管理又判决由户籍地管理,而应当由户籍地管理又判决由居住地管理,给矫正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