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委直属党组织书记
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会的通知
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直属党委、总支:
按照中央、市委有关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现就召开区委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区机关南楼101会议室。
三、述职对象
18个区委直属党组织书记(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园林绿化局由主管领导代表述职)。
四、主要议程
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郭绍华同志主持。
1.各党组织书记依次述职(述职顺序见附件1),每人述职后,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晋秋红同志点评;
2.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晋秋红同志讲话。
会上,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含组长、副组长)、区委督导组第一副组长对述职人员进行打分,述职单位进行互评,基层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五、参会人员
1.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含组长、副组长,见附件2);
2.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第一副组长;
3.18个直属党组织书记;
4.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
共约95人左右。
六、工作要求
1.请参会人员安排好时间,提前20分钟入场,请注意着装;
2.述职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述职采取PPT形式,述职会上,请安排1名PPT操作人员,会议当天一律不再替换PPT文件;
4.各述职单位邀请2名基层代表全天参会,基层代表可以是本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5.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参会人员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参会。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
联系电话:88699844、88683513。
附件:1.述职顺序
2.中共石景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述职顺序
上午9:00-12:00
1.区国资委党委书记王金龙同志述职;
2.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刘志明同志述职;
3.区文化委党委书记翟培新同志述职;
4.区工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庆春同志述职;
5.区公安分局政治部副主任陈禹同志述职;
6.区法院机关党委书记丁艳玲同志述职;
7.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万建成同志述职;
8.区住建委党委书记姚尚志同志述职;
9.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张玉起同志述职;
10.区环卫中心党委书记郭毅深同志述职;
下午14:30-17:30
11.区环保局党委书记张瑞龙同志述职;
12.区园林绿化局纪委书记刘国桢同志述职;
13.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张帆同志述职;
14.石景山医院党委书记苏砚军同志述职;
15.军休党委书记赵伟民同志述职;
16.区体育局党总支书记徐春生同志述职;
17.区公园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王金兰同志述职;
18.区广电中心党总支书记刘长成同志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