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用语规范
接待服务对象,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二、服务态度规范
1、平等对待服务对象,做到领导和群众一样、生人和熟人一样、外地人和本地人一样。
2、接待服务对象,应主动招呼,并安排就座。
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严禁推托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取,不与其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产生误解时,应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严禁与其争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解决。
三、服务仪表规范
1、服饰庄重,整齐大方。
2、仪容整洁,发型得体。
3、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4、态度和蔼,友好真挚。
四、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