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王庄乡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级要求,我乡殡葬改革工作开展多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和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亡故人员火化率方面,一直处于全县落后地位。偷埋乱葬现象严重,异地火化时有发生,平坟扩耕不到位,部分党员、职工群众思想麻痹。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全乡亡故人员火化率,为此全乡机关干部要对殡改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量化,群策群力,大打一场殡改工作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员分工
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五个工作片,由包片领导任队长,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成立执法队,对殡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工作片必须围绕乡政府下达的“火化率100%”的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二、目标任务
1、各工作片必须随时掌握所属行政村人员亡故情况,一经情况出现立即派人将火化通知送达丧主,并在三日内将火化证交民政所进行登记,否则在三日后查明情况,如果未火化而土葬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起尸,并对丧主及参与土葬人员进行处罚。
2、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定为殡改集中活动月,活动月期间,第片完成起尸火化任务2例以上,非活动月期间,每片完成起尸火化1例和火化一例以上。
3、对2007年1月以来,全乡亡故人员进行一次认真普查,重点是空白村(普查方法由各片灵活掌握)。2007年1月到2008年10月期间的亡故人员,未执行火化的原则上必须起尸火化,确有困难的可收取限期改正抵押金,每例不低于5000元。
4、利用秋收期间,组织全乡干群开展集中平坟扩耕活动。
三、奖罚措施
1、起尸火化一切费用由民政所负担。
2、各片收取的限期改正抵押金由各片自由掌握,用于举报人员举报费、片属人员燃油费、误餐费、通讯费等。
3、殡改工作与工资挂钩。各工作片按照下达的当月任务,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当月工资的30%按火化比例发放,村级经费当月的40%按火化比例发放,超额完成火化任务,每超一例奖工作片50元,连续三次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和年终资金。
4、每月二日为殡改工作例会,一月一小结,一月一奖罚,并将当月情况出榜公布,登记备案,作为年终总结表彰的依据。
本意见从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执行
董王庄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