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
多年来,XX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决定,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严格执法,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和单位,有效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了城镇集中式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对我县辖区重点河流及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全县水环境状况良好,县内主要河流(新现河、南溪河、那么果河)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红旗水库、团坡水库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一级水源水质标准。现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水环境基本情况
XX县溪河纵横,所有河流属元江水系红河流域,呈树枝状由北至南流入红河。水资源理论蕴藏量56.94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20万千瓦。主要河流有南溪河、那么果河、新现河、绿水河,河道总长333.25公里,为红河州河流较多的县市之一。多年平均降雨量28.74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14.518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深776.4毫米,平均降水深1537毫米。全年地下水径流深266.6毫米,地下径流量5.17亿立方米,人均有水量9933立方米。
二、《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XX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水污染防治意识。县委、县人民政府举办了环保知识问卷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积极利用“四?二二”世界地球日等重大主题活动日及农村赶集日深入各乡镇和农村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利用XX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年定期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专家就环境保护工作作电视讲话,拓宽环境保护宣传渠道;
四是强化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每年选派一批环保骨干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绿色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与师生们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保护环境创建绿色家园》、《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环保热点话题。增强广大师生保护环境、创建绿色校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XX县举办了“迎奥运绿色环保杯”征文大赛;
六是组织青少年学生到红旗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周边开展白色垃圾清理活动,切实解决水库周边环境污染,有效保护水库水环境安全;
七是利用每年的环保工作会议,从废水的产生、危害、治理模式及其各类环境功能区应执行的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讲解。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推动了我县《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水环境污染。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严格环评报批程序,严管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坚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
对已无环境容量的,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及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在执行环评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等级和分级审批的有关规定。二是对在建项目和正在申报的项目建立详实台帐,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建设项目环评办理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现场监察,对已竣工并具备条件的新建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是对未办理环评手续就擅自建设的建设项目及时下达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通知。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防治了水污染。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切实保护好水源水质,防止水源遭到污染或引起不同水层水质混合等造成新的不安全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县切实加大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一是按省、州有关部门的要求编制完成了《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XX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该规划于2012年12月31日通过州人民政府政府批复(红政复〔2012〕202号);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XX县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巡查记录和台账,同时成立了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实行值守和巡查制度;
四是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致技术要求》和《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了水源地保护明显标志。先后在红旗水库和团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栽种水泥桩1150棵,防护铁丝网2300米,制作警示标志牌4块、宣传牌3块;
五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对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清理和整治,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
六是对处于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作出严禁砍伐水源林、开荒、种地、放牧、游泳、垂钓等管理规定,确保饮用水源免受人为破坏和其它污染。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制定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确保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在州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内;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县内唯一一家国控企业(XX县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
三是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对南溪河、新现河等县内主要河流沿岸,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周边排污口进行巡查,发现一家关闭一家;
五是在在大围山取水点、红旗水库、南溪河、那么果河、新现乡等地制作水源保护宣传牌22块,落实水污染防治警示教育;
六是积极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结合工程措施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通过各项措施及加强执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展开,确保了全县水环境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努力改善水环境功能和污水治理,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在防治水污染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不全面,进水量较小,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率75﹪以上的要求;
二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配套设施未全面连通,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负荷和进水浓度偏低,达不到规定的出水标准;
三是养殖产业发展滞后,没有规模以上的养殖厂,农村小规模养殖分散、治理污染设施缺乏或简单,监管难度较大;
四是南溪河周边大量种植香蕉等热带作物施用的化肥、农药使用量较大,雨季大量的农药、化肥有害成分随雨水渗入南溪河,对南溪河的污染影响较大,而对于这方面的监管难度更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县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美丽苗乡、森林XX”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清洁生产上水平,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全面推进我县生态县建设进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实施持证排污制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重点生态能区建设为导向,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效防止非法排污和偷排超排漏排现象;
三是加强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指导,做好减排工作,确保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有效防治水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