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的会议相关要求,xxx镇人民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2015年度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各村、各驻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知识及预案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工作,增加广大干部职工、游客、群众的水患意识,做到防汛、防滑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各村委会、驻地各单位汛前要召开一次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会议。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2015年安全度汛,实现“零伤亡”的目标。
三、汛前认真做好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的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治理,认真做好危房户(特别是五保户、孤寡户、低能弱智群体)的安全度汛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滑、防御局地暴雨灾害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对于大型重点滑坡、河道危险地段,制定“防、抢、撤”方案。同时,认真执行汛期巡查制度和联户叫醒制度。
四、加强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报告,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防汛、防滑指令及时执行。
五、对于出现的滑坡、险情,各村委会、各驻地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紧急避险,撤离到安全地带。一旦发生人力无法抗拒的灾害性人员伤亡,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上级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上报时限要求:如果发生地质灾害,所在村应在2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如果发生洪涝灾害,各村应在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六、各村委会、各驻地单位要根据辖区内的防汛、防滑实际情况,做好监测、防范及防汛物资储备。
七、认真做好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发生灾情后要做到上报迅速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八、各景区责任单位在暴雨、地质灾害发生前要及时关闭景区,禁止游客在汛期登山、野外游玩,一旦发生游客滞留情况要妥善安置,同时要加强河道巡查,禁止游客在河边嬉水,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九、各村委会、各景区责任单位应当在各自辖区内危路、危桥、地质灾害点等,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十、对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工作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