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两会”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和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目标,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设置合理、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
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加快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围绕突出问题抓整治,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
坚持以提升产业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为目标,加快食品药品产业的转型升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景谷发生“6.6级”强烈地震等重大灾害的情况下,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一)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组建已完成,人员划转已到位,全市划转到位行政事业编制143人。全市10个县(区)的103个乡镇全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2个区域性乡镇监管所分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专五员”(乡镇专干和村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和义务监督员)1039人,部分县区落实公益性岗位16人。
本轮机构改革完成后,一是整合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二是逐步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职能调整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增了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四品一械”监管对象由15000余户增至38474户,其中:药品使用单位1405户、药品生产企业4户、药品批发企业15户、药品零售企业835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户、医疗器械专营企业11户、兼营企业649户;
食品生产企业447户;
食品流通企业20535户;
餐饮服务单位13191户;
化妆品生产企业1户、经营企业609户;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71户。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五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切实重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写入市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列入市政府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与各县(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与乡镇政府、监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四是监管机制到位。我市及时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任食安办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五是基础保障到位。各级政府均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县区落实了乡镇、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工作经费,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三)强化“四个建设”,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协调机构建设,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在成立了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有效解决了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缺腿”、少“抓手”的难题。二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构建权责一致、责任清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市政府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逐一明确了职责分工,与10个县区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监管机构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分别明确了部门、基层政府、企业责任。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初步形成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基础性框架。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规划》,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超前谋划、有的放矢;
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食安委会议制度,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督察督办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
出台了《食品生产许可办理程序指南》、《普洱市流通环节市场准入许可管理制度》等20余项制度。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产业信用水平。制定了《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把肉类、蔬菜、乳制品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作为信用体系建设重点。
(四)建立“四项机制”,完善全方位监管运行机制。一是抓网络建设,构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盘活现有资源,将服务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坚持“有诉必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建立健全消费警示发布机制,开通电视台、网络、报纸、移动电话预警发布,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二是抓规范自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可追溯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经营业户自律。指导大中型商场超市做到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制度落实;
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型食品经营业户散、进货渠道杂等特点,指导食品药品经营业户建立“商品档案”,确保有备可查,做到商品来路清、去向明。三是抓处置演练,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应急反应机制。修订了《普洱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市应急预案的大框架下,也分别制定了部门专项预案,初步形成了总分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也制定了本辖区的应急预案。四是抓协同作战,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的联动协作机制。针对问题频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惩治非法,打假治劣,正本清源,着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2014年食药监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65件,罚没款182.7万元。公安机关共查获速冻牛肉166.22吨,查扣车辆22辆,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查扣问题大米4.5吨,查封取缔米干米线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3个,捣毁中药饮片窝点1个,立案调查17件。缉私部门共查获牛肉、鸡肉等各类冷冻食品620余吨,办理食品走私案件17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了定期沟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行刑衔接等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构建了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卫生、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不断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深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大力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全市30%的乡镇(街道)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争取上级专项及配套资金800多万元,进一步改善了监管部门执法、检验装备。
(六)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审评立项;
澜沧、景东两县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11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纳入试点建设;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及检测项目341项。食品药品科技支撑基础不断夯实。
(七)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景谷县列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序列,努力打造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整体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市推行以树一批示范店,规范一批合格店,关停一批不合格店等具体监管措施,建成省级食品示范县5个,餐饮服务示范单位76个、示范街1条。同时,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2538户,已评定11458户,评定率达96.4%。
(八)以实施GAP、GMP和新版GSP为主线,建立质量可控的药品供应链保障体系。以实施GAP、GMP和新版GSP为载体,从中药材种植GAP到药品生产企业GMP再到药品销售GSP认证,有效实现监管方式由“规范控制”向“控制规范”变革。对监督实施GAP、GMP和GSP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理清职责、明确程序、统一标尺,点对点提供质量管理基础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和审评认证、专业培训等跟踪服务。注重抓示范,强化典型引路,集中打造一批软硬件规范的示范企业,抓点、连线、扩面,全市药品质量认证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九)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开辟“对话普洱”食品药品安全电视宣传和“法制普洱”专栏,开展科普知识大讲堂、发放宣传单(册)、媒体播报安全监管新闻以及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等。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社管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月”、“食品安全主题日”系列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厂矿、进入千家万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热情。四是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成立普洱市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为重大决策咨询、地方标准制定、技术审评指导、安全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智力支持;
成立米干米线生产协会、进出口食品行业分会、美食协会等食品行业协会,逐步建立“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机制。
(十)应急风险管控工作妥善有效。一是强化风险监测。2014年对23类食品、31项指标开展风险监测,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293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994份,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371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369份。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会,确保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三是举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熟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发现和解决应急部门间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等问题。四是在景谷地震中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证抗震救灾期间饮食用药安全,灾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问题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因素仍然较为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还非常薄弱。我市是农业大市,但不是农业强市,更不是食品医药产业强市。食用农产品品种多,产量大,但是种养殖的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低,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还不够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环节规模以上企业占比不到20%,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点多、面广、量大,问题突出,食品源头污染与末端安全问题交织并存。监管工作基础依然薄弱,突出体现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不足,监测能力不足。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存在着人员、装备、场所、思想认识、业务能力不到位的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得不到凸显,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可能会有增无减。
二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支撑能力不强。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检验检测资金投入明显不足,食品药品抽检频次低、批次少,距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市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各县正在整合组建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目的是整合资源,但由于县区财力限制,投入普遍不足,食品药品专业检验检测能力短期内很难得到提高。同时,作为监管执法辅助手段的快检设备各县区总量约为60余台,总价值不足50万元,抵不上一台标准配置的快检车,靠眼看、手摸、鼻子闻根本无法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靠信誉、品牌实现健康发展的外部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尚未有效落实,部分企业缺乏诚信。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还存在滥用农药、兽药和使用不合格饲料等现象。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屡打不绝。在流通和餐饮环节,虚假广告、过期食品翻新再售、餐饮卫生不达标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大量无证照小作坊、摊贩和“黑窝点”滋生,给食品药品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隐患。这些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成本低、危害大,很大程度上冲击了正规厂家、良心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信息的渠道多源单一,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声音还很微弱,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观念还较片面,极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造成恐慌情绪蔓延,负面效应扩大。
五是省外和境外问题食品的输入,导致我市食品安全潜在危害。我市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少数产自本地,大量产自省外和境外。受省外和境外问题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我市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如,瘦肉精、塑化剂、上海福喜过期变质肉类原料事件等等,这些省外和境外输入的食品安全危害给我市带来了较大影响。此外,我市边境线长,边民互市多,边境贸易繁荣,很多境外食品药品没有通过正规渠道,未经过检验检疫程序就流入境内,监管难度大,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带来隐患。
六是传统饮食习惯的多样性,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我市少数民族众多,具有丰富的传统饮食文化,这些饮食习惯潜藏着一些不卫生的饮食习俗,食用生肉、红肉、剁生甚至臭肉等极易传染寄生虫病,长期食用腌制食品等,可能出现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普洱野生菌种类多、一些可以药食两用的食材如草乌、附片等被用于饮食烹制中,导致我市因食用野生菌、草乌等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七是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的滞后,给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带来困难。一是新的《食品安全法》刚刚修订出台,实施时间较短,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后续配套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二是食品监管标准滞后。诸多食品的统一安全标准尚未形成,复杂多样的食品安全标准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当前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无标准或者滞后的问题。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困难。
八是药品领域网络寄递售假、违法非法广告、走票过票违法经营等屡禁不止,制假售假手段高科技化、隐蔽化,乡村药店、私人诊所、村卫生室成为假劣药品流入的重点,逢集摆地摊卖药、走村串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加之,我市药师队伍人员缺乏,一些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大都资质达不到要求,或虽达到要求,但多是挂职兼职,安全风险仍然存于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 这些问题不容忽视。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的要求。党和国家把食品药品安全提高到公共安全的层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一)用最严谨的标准,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最严谨的标准”是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是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是生产企业的基本遵循,是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加快标准的制修订,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是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一要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制定年度风险监测计划;
及时报告在食品药品抽检和监测中发现的风险、食源性疾病案例、生产者掺杂使假、危害公众健康的“潜规则”。二要加强风险评估。对实际工作中、市场抽检和监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组织专家及时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提出防范风险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加快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尽快实现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对接。
(二)用最严格的监管,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坚持全程监管。加快推进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合理划分市、县、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细化食安委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界线,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实施多层次、多部门、多环节、多角度、多举措的综合治理。二是坚持重点监管。以主要节假日为重要时段,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饮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型企业、大中型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要对象,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三是坚持重典治乱。强化综合整治,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果,保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用最严厉的处罚,遏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多发势头。要实现最严厉的处罚,切实做到发现线索、立案、案件调查、处罚和信息公开“五个到位”。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打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侵权假冒、制售假劣药和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及时查控问题产品。持续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依法惩治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及时移送食品药品违法广告案件。畅通全市投诉举报渠道,完善12331电话举报网络,牢固树立“大稽查”观念,加大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案件督办等工作力度,强化局、队两级互动。对重大案件线索,必须移送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扩大成效。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把食品药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捆绑在一起,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身上,使企业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
(四)用最严肃的问责,落实责任追究。要实现最严肃的问责,把问责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严肃执行,对工作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生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监管责任。一是对监管者、领导者履职情况的监督,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拿出“权力清单”,明确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怎么管,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三是通过考核评分、通报结果等手段,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推动地方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研究督查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价、项目经费、监督问责挂钩的具体措施。要通过督查考核,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五)突出问题导向,改进监管方法。一是主动预防。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早期介入、全程监管、全面排查,把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风险信息发布和“黑名单”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倒逼企业严把质量安全关。二是分类监管。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确定市县乡三级监管对象和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建立风险清单挂账销号制度,建立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和科学评价机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督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督促协调各县区抓好本地重点食品药品产业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解难治乱。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坚持“网上听民意、线下解民忧”在线交流活动常态化,广纳建议,发动群众来找“茬”,实行有奖举报,让老百姓积极反映、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社会共治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支撑保障。一是加强领导体制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市县乡政府和部门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重要民生工程,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目标责任,完善监督考核,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责任、政策规定、保障措施和督促检查“四到位”。二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基层监管技术装备欠账多、一线执法人员装备不足问题。分级分批进行全员业务培训,帮助指导基层监管所人员提高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省级区域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力争早建设、早运行。加强县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能力建设,加快基层快检仪器配备,尽快覆盖县级城区以上主要农贸市场。四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检测分析、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
(七)推进实施社会共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链条。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或者质量管理问题,而是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所以,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组织社会力量,让人民的事情人民管,社会的事情社会办,真正打一场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一是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组织。充分保障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团体、公众团体等非政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引导他们与政府部门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以及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促进目前以监管为重心的食品药品治理模式逐步向共治模式转变。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切实发挥引领示范的正面作用。三是强化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社区专栏等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拓宽消费者参与监管的渠道和方式。加大社会媒体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如调查公司等的专业监督作用;
充分调动消费者的监督和举报积极性。使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到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目标上来。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抓好“四品一械”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全市行政相对人基础数据库,实现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可查寻。
(九)以加强服务为重点,助推医药产业发展。一是鼓励食品药品龙头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壮大规模,加快发展。二是紧扣民族药、地方药材、道地药材的发展,加强地方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推进食品药品标准化认证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整体竞争优势,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积极推行新版GMP、GSP,引导企业抓机遇,谋联合、上规模、强实力、降成本,促进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上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引导、鼓励开展中药材种植GAP认证,促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我市道地药材的金字招牌。强化对“云药之乡”建设的指导、督促,抓好相关药材品种的发展,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十)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关乎形象,影响工作。我们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宗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许可时想到把关口,而不是设卡子,在监管中想到求实效,而不是搞形式,在检查时想到促安全,而不是刁难人,在处罚时想到促守法,而不是创收入。要始终脚踏实地地工作,自觉抵制庸懒散奢,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拖沓懈怠、草率马虎的消极作风,坚决摒弃地方保护、办关系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不重科学、不依法规、不守程序的做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多年来,市人大及常委会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又专题听取汇报,这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位委员的批评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以市人大常委会本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审议为契机,用“四个全面”和“五个着力”引领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同时,也敬请各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支持我们把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公共安全工作做的更好。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