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
2016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的领导下,以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市局价格会议精神为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稳中求进,深化价格改革和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价格秩序。
一、2015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对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想。围绕《意见》和省市物价会议精神的落实,明确区物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三为一稳”,即做好为区委区政府分忧、为经济发展给力、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三篇文章,始终保持全区物价水平总体平稳。总体目标明确为“一个定位、两个第一、三个好”。总体定位是“争创三个一流,打造六型机关”,以一流的作风,创一流的业绩,树一流的形象,打造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工作目标是“两个第一”,努力在全市物价系统和全区机关中保持第一方阵。主要任务是“三个好”,就是重点服务好中心工作、统筹抓好价格改革监管等业务工作、扎实建好物价队伍。出台了《2015年全区物价工作要点》,形成任务、责任、奖惩三位一体的目标考核推进体系。
(二)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一是落实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拟定计划稳步实施,已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近期将组织听证,拟在年底前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二是加快环境价格改革步伐。重点是启动污水处理费调整程序。目前,对区污水处理厂监审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稳步推进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定期对区内两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其收费严格按照医改的标准执行,定期上报公立医院考核指标动态监测表,为省、市物价局科学定价提供参考。四是规范依法办案程序,实行律师顾问制度,落实案件预审、查办制度、结案审议制度,完善集体审议流程。五是经区编办批准设立成本监审科。创新工作机制,成本监审工作在全省首家建立引入第三方成本监审制度,努力提高依法定价水平。
(三)深入开展清费治乱,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本次共注销收费许可证130个。二是建立收费清单制度。按照在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建立行政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了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经区政府审核后下发了《**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文件。清理后,共保留25部门6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个部门涉企收费项目45项。三是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共排出26个单位14个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四是积极主动作为,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后,我局重点走访园区企业,实时了解掌握涉企收费清单政策是否落到实处。今年8月我局还面向区各收费单位发放《**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自查表,调查了解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规范、法治、透明的收费氛围。五是落实收费报告制,实行动态信息化管理。对区现有13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全部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年报率达100%。加强收费动态信息化管理,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平台,不断加强收费动态监管。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一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成立三个检查组对区内16家中小学及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二是扎实推进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后续工作,确保检查成果落到实处,1460余万元违法所得已全部收缴入库。三是突出房地产检查重点,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制作价格政策提醒函送达全区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抽查了两家具有代表性的开发企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对象,指导并限期让其改正。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涉及4家单位调查取证工作已初步结束。五是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85起,调解处理3件,退还群众价款30余万元。举报、交办案件办结率、回复率100%。六是建立价格举报案件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分类梳理价格举报案件类型,及时发现热点案源,利用提醒函、约谈、专项检查等手段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七是对新奥燃气多收价款组织清退,共清退价款20余万元。八是开展**区价格诚信商务圈创建活动。为加大创建活动的力度和影响力,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创建活动方案,以西马路口为中心,淮海北路和北京东西路主干道两侧商业圈,南至黄河路(南片),北至盐河(北片),西至体育场路(西片),东至前进街盐场路(东片)为范围138家商户纳入创建活动,前期已印发5万份标价签,逐一发放至每一名商户手中,价格诚信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有条不紊进行中。八是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节日市场巡查,确保节日价格市场稳定。
(五)优化价格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加强价格监测,每周2次对城区农贸市场蔬菜、粮油肉蛋等农副产品进行价格监测,采集市场价格,定期发布。二是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对农本信息、重要生活商品、农贸市场部分商品零售价格进行“晒价”。三是下调我区新建商品房供水配套费标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20元下调为12-18元,切实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四是实行煤热联动机制,降低了四方热力能源公司蒸汽销售价格,每吨从198元下降为185元。五是为基层群众服务,创建“7+3”价格服务品牌。进企业、入社区,进商场、到农户,进景区,深入医院学校,组织咨询活动18场次。在价格管理过程中,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先后到交通运输部门、住建部门开展业务沟通,将价格政策送上门,为工作争取主动权,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妥善处理农公交经营者要求涨价诉求,稳定交通市场价格。六是严格按照程序,核定农村客运班车蒋集专线临时变更线路运营价格。七是强化平价商店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开展“平价商店争星旗竞赛活动”,鼓励平价商店规范执行政策,更好地发挥平价商店“便民、惠民”作用。
(六)强化价格认证工作。一是开展价格咨询,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主动作为,区政府常务会4次听取我局关于土地、房屋、股权等价格方面的价格建议,积极为地方政府服务。二是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价格鉴证151件,民事案件价格鉴证6件,评估总金额419.57万元。三是推进涉纪财物价格鉴证工作。办理涉纪财物价格鉴证2件,标的额110万元,为纪委监察部门办案提供可靠价格依据。四是全面开展工商、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罚没物价格认定。今年以来,共办理罚没物价格认定案件10起,评估金额120余万元。五是积极开展涉税财物及服务政府等价格认定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工业园区企业整体资产出让、综合大市场收购婚纱城房产、安置小区的部分房屋公开销售以及淮安市江淮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改制中涉及的资产价格进行认定,认定标的5亿元;
为确保我区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省级中版上线工作,对全区的标准房信息进行了采集和申报,共计申报住宅小区293个,工业园区厂房24个,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并通过省地税局审核,系统正式上线投入运行。另外对没有纳入评估系统的商业用房及车库出具评估报告228件,评估金额8000余万元。六是为我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提供价格认定服务,目前已对20余辆需要处置公务用车价格进行了认定,确实有效的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七)强基固本,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构建组织推进体系。在区级层面,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价格重大事项;
在局领导班子层面,实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在中层以上层面,实行双周例会制度,定期会办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体人员层面,实行“我向大家报告制度”,每周五轮流安排人员汇报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打算,营造浓烈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监督的工作竞赛氛围。二是厘清职责边界。结合编办的要求和局里的实际情况,梳理编印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的职责工作。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将各个部门、各个科室工作分解为若干流程,刚性地明确落实的节点和责任。四是确定工作规则。实行工作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实行抓手载体化,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我区“7+3”价格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 “不做‘两为’事,争做有为人”活动;
强化效能执行,开展“我和我的身边人”、“我向大家报告”等系列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工会作用,开展“迎七一.颂物价”征文活动、组织参加区抗战70周年大合唱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竞赛,树争先创优导向。六是开展价格护航行动,对在价格护航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人物在《**报》专栏刊登,取得了效好的社会反响。五是出台党员廉政建设若干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级落实责任清单,全员实行廉政承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物价局重点部署,继续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精神,切实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缓解民生价费热点问题,为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中心,做好政府交办工作
(一)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制度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全员参与,收集招商信息。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二)做好壮村扶贫工作。积帮扶挂钩村的扶贫工作,积极为挂钩村找出路,开展技能培训,提供资金帮助,招引项目,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使挂钩村早日脱贫。
二、完善价格调控,保障价格总水平稳定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应对市价格波动的紧急措施;
加强对重点民生商品和热点、焦点问题的的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为上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发挥价格信息引导作用。开展民生价格“晒价”活动,努力提高价格信息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主动引导市场预期,促进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三)实施平价商店长效管理工程。实施平价商店“争先夺旗”工作方案,网格化管理,通过微信平台每天发布市场价,及时启动平价商店考核及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引导平价商店规范运营,努力实现平价商店布局科学合理、抑制调节效果明显、居民普遍受益。
三、疏导价费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尽快整理发布《2015年行政事为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密切关注收费许可证取消后,各收费单位按《目录清单》收费行为,不断完善收费管理监督管理,全面现实目录清单外无收费的管理目标。完善收费公示,指导各收费单位更新收费公示内容,及时更换室外有收费公示牌内容。
(二)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难点价费问题。开展小区物业收费调查工作,加强物业收费及停车场收费监督管理。严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
稳定推进涉税财物价格鉴证,开展价格纠纷矛盾调处业务工作。
四、严格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完成省市布置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加大惩治力度,对价格违法违规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密切关注价格网络舆情。畅通包括“12358”、“阳光纪检”、“12345”政府热线等价格投诉渠道,及时办理、回复涉及价格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价格举报舆情分析。
(三)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做好西马路诚信商圈建设工作,做好诚信单位申报、审核、验收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队伍自身素质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局长办公例会制度、双周工作例会制度。有效推进纪检查督察工作,落实主体职责,一岗双职。认真学习贯彻价格法律法规,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促进价格队伍素质的显著提高。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优化价格决策机制、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定调价格审议制度、成本调查监审制度。
(三)扩大正面舆论宣传。运用新闻媒体,做好价格部门正面宣传,树立价格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