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禁烧秸秆、利国利民”、“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赵官镇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督导巡查着手,确保“不着一处火、不冒一股烟、不污一条河”,提前打好秸秆禁烧“预防针”。
强化宣传。通过发放“禁烧”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及村广播等形式,全面深入地开展焚烧秸秆政策和危害性宣传,形成浓郁的秸秆禁烧氛围;
同时设立禁烧举报热线,确保24小时举报渠道畅通。目前,该镇共出动宣传车30车次,张贴标语300余幅、发放禁烧明白纸5000余份。
强化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包党政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无缝隙覆盖。同时,出台了《赵官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把各项工作细化安排,对于所需要做的工作,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任务。
强化督导。成立了镇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焚烧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村也成立由村干部和基干民兵组成的秸秆禁烧巡逻队,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处于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的监控之中。
强化问责。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的办法,对重点区域、路段和易着火的点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党政管理服务中心、村、包村干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按照规定严格予以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村内焚烧秸秆3起以上的,给予包村干部诫勉谈话,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