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09〕9号)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参加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忠学组发〔2009〕5号),结合全县医院实际,现就医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对象及活动领导关系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医院包括:全县未参加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的医院,凡是党组织关系在上述范围内的党员,均属此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其他未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医疗卫生单位比照医院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
医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乡镇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医院学习实践活动。医院学习实践活动以医院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入党积极分子以适当方式参加活动。医院党组织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未建立党组织医院的党员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
二、具体目标要求
医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总目标,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健康**县建设”为主题,努力实现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科学发展共识。教育引导医疗战线的党员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握医院发展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事关医院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以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部市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合作协议》、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健康**县”的决定》和《“健康**县”卫生行动计划(2009-2012年)》为契机,用科学发展理念扭转传统发展模式的思维定势、行为定势,转变市场化运行机制,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确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思路,研究修订医院发展规划。
(三)加强党员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院党员宗旨意识;积极组织党员医护人员开展上门出诊、上街义诊、下乡巡诊活动,切实为群众送医、送药、送健康;牢固树立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行医理念,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教育党员医务工作者成为遵从医德的模范、服务患者的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