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践行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探讨
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地域规模快速扩张,一些过去是农村的区域已逐步纳入城市规划范围,这些城中村在城市的发展中存在着诸多不协调现象,对城市的面貌,城市的品味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并存的二元结构依然明显,成为“都市里的村庄”,一方面,这些“城中村”基础设施薄弱,建筑布局零乱,环境卫生差,不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另一方面,“城中村”居民的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跟不上农民身份转变的步伐,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不仅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也是迅速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
一、城中村的基本情况
“城中村”,是指所在地域进入城区或城市建设区,基本无土地或只有少量土地可耕,在房地产权属,享受和执行的政策,户籍和行政管理体制,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等,仍保留着农村形态的村落。“城中村”大体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种:“中心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市中心区,被城市建筑所包围,基本无土地。第二种:“延伸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建设区,有少量农用土地。第三种,“边缘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城市近郊,有较多的农用土地,已纳入近期城市规划发展范围。据调查,我县的毛家巷属典型的“中心型”城中村,其位置于我县兴隆路以南,文成路以北,文成中路以东,栖云南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内,四周楼群排列,合围在楼群之中。象这种类型的城中村还有位于**县文成小学对面城关镇城关村三社的十几户农民,城关镇北关村五社的4户农民,位于一悟路。属于第二种“延伸性”类型的城中村有城关镇北关村八社的农户,位于环城西路南段。目前,我县的城中村基本属于前两种类型,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第三种“边缘性’城中村也将出现。
城中村因其形成的原因不同而具有许多特点。一是多数村落处在城市繁华地段,是名副其实的“都市村庄”,生活环境同市民一样;二是大部分土地被城市建设征用,村民基本不从事农业,转而从事第三产业或在企业工作;三是大部分农户都有农房出租,有的还有营业房出租;四是相当一部分村民的收入比城里普通市民高,生活富足,不愿农转非;五是人口构成多元化。有的村民已农转非,有的还是农业户口,一些外地人与城中村村民结婚,户口还未批准迁入,一些外地人在农村买地建房居住,户口管理还在原籍;还有大量外来人员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