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行署关于“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安排,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本人对一年来的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情况向大家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及领导能力
2009年是我学习和进步的一年,认真学习了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在xx召开的抗震救灾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年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结合财政实际,自觉接受勤政廉洁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与班子各成员精诚团结,合作共事,相得益彰,在生活中严于律已,保持廉洁本色,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基本做到了: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摆正了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位置,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及家人和亲朋好友谋私利。二是讲原则,顾大局。不存在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错误的做法;不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不良行为;不存在明哲保身、患得患失、敷衍了事、庸碌无为等不良的工作作风。三是讲勤政,守法规。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受收贿赂,“吃、拿、卡、要”,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生活腐化等不良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时时处处以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家人,管理下属,基本做到了廉洁从政,一心为公。尤其自己在分管基建、政府采购、上报项目、争取资金等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做事。
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摆正位置、当好角色,为第一责任人当好助手。认真遵守《廉政准则》规定,本人配偶、子女无一人从事经商活动;没有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近几年不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用公款购买、装修个人住房以及多处占房的情况;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接受过单位(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没有用公款支付家庭费用;没有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配偶、子女、家属支付费用情况;没有借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宜,搞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问题;没有参加出国考察活动,也不存在耗费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