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
县残联按照县委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党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深入地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年初,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确保一方平安,特别是维护农村残疾人的稳定,县残联成立了以理事长李芳同志为组长,毛忠琼、唐美玉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开展好有关工作。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将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防邪”工作机构,坚持至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逗硬考评,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
二、积极参与“综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每年坚持通过开展“爱耳日”活动、“全国助残日”活动进行法制。在今年3月的“爱耳日”活动和5月的“全国助残日”期间和县开展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县残联机关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咨询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料。综治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使之家喻户晓,人民群众的参治意识不断增强。每年积极参加由县委县府牵头的宪法宣传一条街活动。向路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播放有关法律法规的磁带,发送各种宣传资料,呼吁全社会发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文明进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大力弘扬正气,营造舆论氛围,增强信心,鼓舞士气,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共鸣。
三、充分发挥县残联职能作用,确保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农民负担过重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为了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社会稳定工作,县残联积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落实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好了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争取市县相关单位,45个乡镇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村串户,送科技下乡,捐款捐物,办好事、实事,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组织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190户,为残疾人送去慰问金38000元。及时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21件,为确保稳定,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与重要作用。
四、认真开展“创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