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限期治理一批污染源,加快多还历史老帐步伐。四年来,我们按照 “突出重点、抓住热点、加大投入、限期治理”的思路,制订并实施了**市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和一系列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累计投入资金近25亿元,其中从国家、省、争取回环保污染治理基金3000万元,先后完成了大冶有色公司制酸系统改造、华新水泥有限公司4号、5号窑除尘改造等一批大气污染源,实现了大冶有色公司污酸车间废水、兴华化工糖化废水等一批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00多个,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坚决淘汰关停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的生产能力和工艺及污染重的企业,不断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为切实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我市先后关停了位于市中心城区的百年水泥老窑-华新三台湿法窑、矿务局水泥厂、建化二、三分厂、南湖耐火材料厂、黄荆山北麓、长乐山沿线的34个开山塘口和50多家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了湖北新治钢10万吨焦炉、2台高炉、湖北帅伦纸业公司黄石分公司制浆工艺等一批能耗高、污染大的生产工艺,为优势行业、企业的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三是坚持搬迁一批污染扰民企业,有效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近年来,我们对位于市中心城区的一些企业坚决实行搬迁或转产。对市颐阳路26家钢材经营网点长期以来粉尘、噪声扰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了整体搬迁,实现了还路于民,还静于民。对沿江七个码头实施关停,市政府拿出731万元,对职工进行了安置,对业主进行了补偿,受到老百姓的好评。
四是严格把关堵住一批污染企业入市,努力做到不欠环境新账。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和“三个不批”原则(坚持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不批,一类区建设有污染的企业不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排污企业不批),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关、选址关、环境影响评价关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四个关口”,先后否决了在磁湖边建设沥青厂,在长江边建设振华化工公司年产3万吨红矾钠技改工程,在城区建设散装水泥熟料转运点、钢球厂、工矿集团特钢厂等项目。
五是加大投入兴建一批环保设施,不断恢复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投资8300余万元,完成了磁湖污水截流一期工程和一座日处理能力12.5万吨的污水预处理厂。投资6232万元,实施磁湖污水截流二期工程,环湖基本实现了污水截流。磁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资1.27亿元,工程已于2010年动工,预计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对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日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我们还与中科院武汉水生物研究所合作实施了生物治理磁湖项目,已在澄月岛周边划出600亩水面进行实验,预计三年内实验区水质可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还有花湖污水处理厂、大冶市污水处理厂、阳新县污水处理厂完成立项、规划等前期工作,有的已经启动。团城山、黄金山新区、罗桥、铁山污水处理处理厂建设正在筹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