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我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疆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区局党组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工作主线,围绕我局“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管理,促进地方各税的不断增长,并取得显著成绩。截止十二月底,我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41746万元。其中:七税收入为27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9214万元,增长51.48%,完成年度计划的116.79%。七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9.12%,七税一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全面增长。现将二○○八年七税一费征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七税一费完成情况及分析
1、 房产税:全年征收455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8%,比上年同期增长5.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各局利用四月份房产税征收期及税收宣传月大力进行税收政策宣传,二是加强了对企业的催报催缴工作,强化了个人房屋出租的征收力度,三是新办企业的增加,这些因素均促进了该税种的增长。
2、 车船税:全年征收160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0.92%,比上年同期增长89.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船税交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后,使车船税从源泉上得以控管,二是车船税税额标准得到提高,征税范围加以扩大,三是将摩托车的车船税全部交由交警部门代征,最大限度的堵塞了车船税的跑、冒、滴、漏现象。
3、土地使用税:全年征收23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3.53%,比上年同期增长138.8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因素的影响,税额标准大幅提高,二是税基得到扩大。
4、土地增值税:全年征收92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2.76%,比上年同期增长2.21%。增长幅度不大,甚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出现退税的情况。
5、 城建税:全年征收1394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1.76%,比上年同期增长7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带动,其中,伊宁市和奎屯市的城建税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仅新疆卷烟厂一家就清理往年欠税3496万元。
6、 印花税:全年征收15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77%,比上年同期增长38.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印花税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查补入库了一些企业漏缴的印花税,仅新疆卷烟厂就自查补缴税款105万元。
7、 资源税:全年征收22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43%,比上年同期增长30.6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二是**钢铁厂及一些矿产企业的资源税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今年,仅**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就入库资源税941万元,较上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