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09〕2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完善制度,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并推动了各项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各项责任目标重新做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或本股室中心(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农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推动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局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和完整。一是严格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基金管理责任制。我局在基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遵照“税务收缴,财政监管,社保发放”的原则,认真组织搞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行基金监管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基金的监管任务、监管职责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并如实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二是严格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要求,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基金支出,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上级对下级监督和本级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层层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基金的开支范围、项目、标准等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检查基金的使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