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800字
一部可以媲美《白夜行》 的长篇小说,甚至书中的故事多少还能看到一些《白夜行》的影子,但在这部书中深刻探讨的却是另一个社会层面的深刻问题,即“罪”与“罚”的相互关系。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如果“死刑”成为了罪恶的救赎之地,那“死刑”惩罚的目的又何在?有人曾说“死刑”对于“死囚”来说就是一个虚无的十字架,因为在死亡面前“解脱”大于“忏悔”。但对受害者家属(遗族)来说,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希望最犯一背到底,因为无论凶手后悔与否,逝去的生命都无法再复活,遗族的心灵需要在以后长久注定的孤独中得到些许慰籍。
李世民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必宽简。”于是在唐朝便建立起了著名的“三司推事、九卿议刑”的死刑复核制度,为的就是慎用死刑,以达“几致刑措”的目的。盛世唐朝也几乎达到了刑法搁置的目的,这不得不说是对“死刑”慎用的一大好处。在蒋勋《孤独六讲》的“暴力孤独”中也曾指出“死刑”是法律层面的暴力,是另一种“以暴制暴”的手段。所以现如今,更多的人呼吁取消死刑,中国更是计划在50年内完全取消死刑,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在彰显对死刑的慎重就是对生命和人权的尊重。
但就个体而言,无论是从情感还是从心理承受方面来看,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接受杀人凶手逃脱“死刑”的惩罚。正所谓“一命偿一命”,这是对遗族心灵上最大的慰籍,即使之后他们依旧无法摆脱心灵上的痛苦,但起码在今后长久的悲痛中,他们可以得到一次短暂的“心灵休憩”,我想这应该也是对人权的一种尊重。
虚无的十字架若背在无心之人身上则轻如鸿毛,若背在有心之人身上则重于泰山。关键就在于人能否正视到自己罪的灵魂,而不断的去净化,去救赎,这才是“罚”的目的。
我无心为“死刑”辩护,只因为在这样的刑罚面前,每个生命都显得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罪与罚,死或生,无定论,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