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小刚执导、黄轩主演同名电影《芳华》原著小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的部队文工团,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围绕男兵刘峰因“触摸事件”被处分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展开,讲述了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刘峰被下放伐木连;后来上了战场,成了战斗英雄,失去了右臂;退伍后生活落魄,最后患癌症去世。何小曼一直受众人排挤,后来被处理到战地医院,成了模范人物,却患上了精神分裂;甚至是“我”(萧穗子),也因写情书被揭发后遭排挤;包括林丁丁和郝淑雯,其命运也不无残酷之处。小说中的这些人物,没有谁有真正幸福的结局,没有谁是真正的成功者。这种幻灭,仿佛一切都起源于那场芳华之年里的背叛,“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小说里的精神自省时时涌现,反思了时代和人性。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书笔记2500字 第(1)篇
严歌苓的作品之前一直给我的感觉矫情大于其他,但是看电影之前看原著是我多年的习惯,读之前,对这个作品本身并没很多的期待,但是读完觉得,这本书是是我读过的严歌苓,矫情又现实的一部。
严歌苓对于人性的恶,原谅大于批判,理解大于厌恶,也许这是作者经历过恶或者做过恶的人,对于本身的一种原谅和救赎吧,完全可以理解。
对于书的内容一贯严歌苓风格,看似写了很多,回味起来,好多的重点都在于内心的表白和剖析,对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来说,电影引起共鸣是自然的。
引用文章的一段话作为读后感的开头: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
他们这一代都是多余,如雷贯耳啊,是的,在我来,那些个碰瓷的,广场舞的,讹人的,猴屁股脸的,一把年纪为老不尊的…在微信圈流行着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年代,我们常常惊呼,这代人到底经历了什么?让他们如此厚颜无耻,如此不堪,也许,这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或者冯小刚要拍出来的?或者亦是等我们老了也能理解的?
那个年代的坏,这个年代都有。
那个年代的精神枷锁,这个年代也有。
那个年代的痛打落水狗集体霸凌,这个年代也有。
那个时代的背叛和出卖,这个年代也有。
那个年代的自我救赎,这个年代也有。
在此只能摘录几段我喜欢的来表达我上面几句话要表达的。
“但不知谁开了个头,把所有人的坏话都引发了。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大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了。谁谁敢于背叛反动老子,谁谁敢于罢领导的官,谁谁“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都是从讲坏话开始。我父亲在水坝上扛活六七年,从听别人讲他坏话,到自己讲自己坏话,再到他重获讲别人坏话的资格,什么能再洗去他的卑鄙换回他最初的纯真?大半个世纪到处都在讲人坏话,背地的,公开的,我们就这样成长和世故起来。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每一件奖品和奖状都是在他光荣神圣上加的枷锁,为了他更加安全牢固地光荣神圣下去,别来参与我们的小无耻、小罪过,别来分享我们不无肮脏的快乐。刘峰扔掉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刘峰反正已经落水,不参加人群痛打他几下说不过去,会得罪多数。所以郝淑雯也参加了痛打刘峰的集体。本来嘛,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都是一种狂欢。”
“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郝淑雯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好人,哪怕触摸一把,也可以偶然想开,对好人慷慨一番;但激情爱情婚嫁,还是把好人关在门外
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r那时候做王八蛋,觉得比正经人还正经。”她眯上眼,有点儿色眯眯的,“现在要我说什么是好人,我会说,不出卖人的人,是好人”
最后,我想表达,书籍能写出心理,电影能拍出情节,而,人性,这么多年,还不是一样?
呵呵哒。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书笔记2500字 第(2)篇
第一次看严歌苓的作品。首先一夸,作者在细节刻画、遣词造句上的能力真的绝,尤其能在最普通、最卑微、最肮脏的事物上挖掘点不一样的东西来,一点一点凝练成情感的勃发。下面摘录两段。
甚至看到比核心还核心的东西,那原是可以生发一个小生命的红色热流,从那个极小的血肉宫殿里,通过一条柔软漆黑的渠,决堤在这片由某个街道工厂生产包装的带有粗糙颗粒的长条纸上……珠蚌用体液和疼痛孕育珍珠,大山以暗流和矿藏孕育钟乳石,十克拉的胆石也一样,也是被体液和苦楚滋养打磨,也是一种成长着蜕变着的生命。两人凝视着玻璃器皿里的十克拉胆石,觉得它何尝不是珍宝珠玑,何尝不带有唯一性偶然性。
谁能想象到这分别描写的是刘峰与丁丁、小曼与排长定情时涉及的姨妈巾与粪便里的胆石呢?
关于爱情,真的就像青春芳华里的一场幻梦,一场放肆,一场荒唐。四个女子,四场人生,都没能与青春里的爱人厮守终生。在一起的,完成了婚姻的仪式,但没多少爱情的纯粹,夹杂了太多物念,也就随时间流转,生活变了质,爱情走了样。没在一起的,都有着爱而不得的辛酸和苦楚。比较欣慰的是,小曼陪刘峰走完了所谓“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的人生旅程,也算是让我们看到,真爱的价值不在于一段芳华里的甜蜜或者一场婚礼上的张扬,惹人艳羡;而是老来相伴,静水流深,简单、纯粹、不计较、相互尊重,或许无人乐道,但彼此相依,自有一份喜乐,起码不那么孤独。
抛去爱情,我觉得这本书本质上还是探讨人性的问题,具有一定思想性。旧时代、老红楼、青春芳华里——人性最经不起考验的时候,虚荣、利己、享用好意、践踏好意、躲在集体之后、保全自己、落井下石、靠拉低别人来抬高自己……像刘峰这样的人,太过坦诚,太过善良,太过圣洁,就显得太过虚假。与我们拉开了人品上的格局差,也就是与集体格格不入,试问在那个年代,一个总是背叛集体做好事的人,又怎么不会被集体背叛呢?
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
哪怕在现代,做个好事也要偷偷摸摸的,不然别人总怀疑你有点企图。
书还是很好看的,也值得一看,学学写法,学学用词,不时摘录,很适合时常回顾,模仿活用。书也易看,都是大白话,没什么深的东西,深的东西也往浅了说,作者的很多思考、剖析都在书中有所呈现,故而很好理解,大家的理解都差不多。对于特殊时代,有些许揭露,不宜涉及过深。整体来说,作者对青春、爱情的描述,对特殊年代里人性、人情的探讨,是浸透着真实的生命体验与真挚的情感认知的,加上描写上的极力塑造,就很有代入感,很容易被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