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歌(黑塞作品03)》读后感700字
比起《彷徨少年时》,这本《生命之歌》多了些绯红色、白色、绿色。
我听到的那只歌,看见了那束光,引领着我那孤独怯懦的灵魂,渡过漫长岁月。
“我”是一个算不上幸福可也绝不是不幸福的人,年少时因一时冲动,为了一个说不上喜欢的女孩摔断了一条腿,从此成为一个残疾人。在养腿期间,突然有一天重拾对音乐的热爱,开始作曲,虽然没什么人能理解,但是一个男人——莫德表示了极度赞赏。于是“我”和这个男人的故事由此展开,尽管“我”深爱着的女孩最终成为了他的妻。
音乐作为主线,贯穿了友情、爱情、亲情,让“我”孤独的灵魂变得不那么可怜。真正能引发人深思的故事,一定是那种兼哲学与文学艺术于一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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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和我一起滑冰的女孩来看我了,她表现得很愧疚,哭得楚楚可怜,可是我面对她时毫无波澜,甚至不怪她,更别说搂住她、轻声安慰她了。很奇怪,前些日子我和她还那么亲近,可是今天好像不认识她一样,不怪她,也不在意了。可能因为在我断了一条腿时感悟到,哪怕我身体健全之际也没有比现在更幸福,所以没必要为了断一条腿而忧郁厌世。
她是世界上最纯洁、最美丽善良可爱的人儿,我多想倾尽一世为她写一首生命之歌,尽情歌颂她、赞美她。可是她!选择了莫德——那个花花公子!他们不会幸福的!好吧,当她挽着他一起走在婚礼的时候,确实比我这跛腿的人好得多!
父亲说“当生命有了羁绊,就不再只属于自己了”,除了她,我还有亲人、友人,为了他们,我也不能随随便便放弃。
终其一生,意气风发、低谷、曙光、高潮、坠落、救赎……我终于写出了一首生命之歌。
不能只是她和莫德在婚礼时真的很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