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强大天不容》读后感1500字
六六最有名的显然是《蜗居》。这本书看题目就知道她沦陷但网络文学大潮里了,起码不该那么喧哗的标题。哎也是翻译过叔本华和尼采的著作的女子。
。。。。。。以前写的《蜗居》的读后感。。。
我是个懒人,该做的尚且不做,那些介于该不该做之间的事,只好就像毛主席说的那样——由她去吧。
但即使是不做事的时候,也架不住暗袭而来的惆怅寂寞,架不住的时候,文字真的要比工作、电影或是其他什么玩意儿更能疏导这奔突于心里的东西。向来没有跟风的爱好,别人说好的东西总是故作姿态的说一声‘俗!’。然而这本改编成很火的电视剧的《蜗居》不是那么俗。这还没看完,就忍不住发表些看法,大概人的感情酝酿的差不多的时候就很容易被触动,大概这本书也并非真的那么让人感动,大概,我不过是借此挥发一下剩余的那点儿青春期的矫情劲儿罢了。
习惯性跑题后,我说说这《蜗居》吧,其实每当我看小说时,尤其是貌似被感动闪了那么一下子腰的时候,常常告诫自己警惕这种带入感,别劲儿劲儿的每次都把自己这种小人物当成男猪脚,哪怕这篇小说其实只有女主角。可没办法,我们这种伪小资文艺老男生总是不可遏抑的设身处的移形换影的跟男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凄凄惨惨戚戚。意淫自己是《苏州河》里那个找自己女人找到死的家伙,是《蓝莓之夜》里那个清晨起来给自己女人做蛋糕的家伙,是……骚瑞,我想写写看书的事儿,可举例的都是电影,因为实在对文字的生疏以及无法在《蜗居》里找到自己能替换的角色,不过当看到小贝发现了海藻的事后,两人相处的状态还是使我感同身受,心有戚戚然有点儿潸然泪下的意思。没办法没办法,老了老了,经不起打击也记不住事儿了。想起我们头儿说的话——人到了这个年龄,基本上是该记住的记不住,该忘记的忘不了,一张嘴就是‘想当年……’。所以现在真的很害怕,怕以后再说‘想当年’这三个字的时候对面的是个旁人,而当年的你我已经不在一起。
《蜗居》的代入感就是那么强烈,假设我们就是《蜗居》里面的宋思明或小贝,那身边圈子里面一定有些人是少不了的。
一定有个海藻这样的丫头,跟你青梅竹马相濡以沫过,跟你经过了那最青春无悔的日子,彼此交付了或许是生命中最绚烂而无畏的那段时光。一顿便宜的水饺就能填饱你俩的肚子,猎猎寒风中拥在自行车上依然畅快无比,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就可能让你感动的潸然泪下……最爱的人就是你。可这种深爱因为不同步、时间也不适宜而无法维系,所以错过才是命里该有的姿态。
一定有宋思明这样的男人,滚摸打爬在社会上那么多年,被社会磨砺的不动声色却又无所不能的样子,他睿智、坚定、宽容而有气魄,让你束手无策困顿难行的事情只不过是他弹指一挥的轻松。当你高高在上仰视他依赖他的时候,他却不能也无法给你最想要的那个东西。攫取了社会资源的男人却无法给你一个朴素小民便可给予的东西,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像碎片一样片片落在地上,却无法拾起,不能复原……
还一定要有小贝这样的男人,陪着你走了这么多年,喜欢看你明亮的眼眸,喜欢和你娇昵的打闹,喜欢你温柔的沉默,但,那些我们曾经无比在乎无比坚定笃信的东西,却被轻易击碎,为此我们不舍过、努力过、小心捡起有护持过,直到无法维系砰然而溃,彼此带着那段珍藏站在一旁,互相观望,默默看着时光在彼此身上蜚短流长……
或者我就是你们眼里的小贝,是宋思明,是苏淳,而你就是海藻、海萍。我们每个人都化身在这个世界,扮演和体验着自己的角色。佛经里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其实不过是红尘中占着那么尺许大的地方,只有那些真正有修为的和尚才能叫做方丈。所以我们不过是躲在自己的蜗居中苟延残喘着,相互扶持着,彼此凝望着,黯然沉默着……
套用书里一个章节的标题:先自掘坟墓,再埋葬爱情。
2010-1-27晚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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