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红玫瑰与白玫瑰》_20180530_书记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真正在佟振保这儿,红玫瑰和白玫瑰都是情人,蚊子血和白米粘都是妻子。
振保是留洋回来的精英的幻象,他熟练的游于社交场所,每个人都喜欢他,他潇洒从容,冷静自持,端的是绅士做派。他所有的事情自有调理,一派安然。除去对妻子隐秘的说不出口的不满,没什么不满意的,连嫖娼都很规律,一礼拜三次。
他游刃有余有两个场景令我印象深刻。
第一个是在描写他与娇蕊关系猛进的那个客室。他由不安恍恍惚惚地怕撞到娇蕊偷情的孙先生,迅而转到从容自信地与她调戏,一脚重过一脚地去踢娇蕊的木藤椅,暧昧的话一句一句的渗进心里,竟然让我看出振保自带的一种风骨。
第二个场景是振保回家来,妻子烟鹂正在跟弟弟笃保埋怨他不顾家,钱也不拿回来,回家还摔东西。结果振保端的一副好做派,点头寒暄,从容点烟,谈时局和股票。弟弟走后,回到房里,把柜台上的物事全扫到地上,捡起铁座子就朝她掷过去,半夜醒来,看见地上躺着她仓惶逃离时留下的两只拖鞋。我刹时觉出振保这一种风骨名叫“道貌岸然”。
他的初恋玫瑰还是一个不经人事的少女,不与她发生关系是怕要承担责任,他后来却以此自诩为柳下惠。他出轨娇蕊,还怂恿自己反正是她众多情夫中的一个,少不少,多也不多。只是王先生可能会多在乎一点。这里更显得佟振保很自私冷情,王先生好歹为振保兄弟俩提供了住宿,他却有“莫说他和士洪够不上交情,再是割头换颈的朋友,在人家夫妇之间挑拨是非,也是犯不著”的考量。他的妻子烟鹂一个上过大学老式做派的女子,他漠视她的尊严和情感,他从他那里索取忠贞和顺从。
佟振保,就是张爱玲女士笔下描写生命最贴切的实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女孩子们遇见这样的人,切忌中了他们潇洒从容的风骨的毒,那是伪君子的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