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读后感1400字
前几天放假出游,挑了哈金的《The Bridegroom Stories》路上断断续续挑着看。这个集子远比不上他的《等待》(Waiting)出名,但作为了解哈金这样一位非母语的英文写作者,应该足够了。
语言永远是哈金绕不开的话题。读下来我对他的定位是:具有英文写作能力的中国作家。哈金的叙述很准确,但不会让人体会到英文作为一种语言的美。在阅读《The Bridegroom》初始,你会惊叹作者的表达是如此简洁直接,进而觉得如此简单的表达是怎么获奖不断的,再而沾沾自喜自己的英文程度也可以直接阅读文学作品原文了。但在接下来的阅读中,在不断重复下,一种无趣感油然而生。这种感觉尤其出现在其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里,表述相当简单,句式没有新意,看多不免生厌。不知道是否是刻意为之,这样的表述方式倒是与作者想要呈现给我们的叙述者身份吻合:愚昧,麻木,只受过初级教育的东北小城市居民。阅读小说中的对话,有时候你会恍惚觉得,简直是在直接读中文。英语读者估计读起来觉得新奇,因为很多说法完全不符合英文表达习惯,但也能明白作者表达的意思;可能还会由此产生新鲜感:原来这句话中国人是这么说的。语言对外语作家本该是劣势,在哈金这里反而成了优势。
甚至我们可以说,这本书里还有一些以中文入英文的妙句。比如一下几句话:
“I do it to your little ancestors.”
“She may already be broken. Such a stinting broken shoe.”
“With slayed feet. She must be as broad as a city gate.”
这种中国人里也属最粗俗的句子,国外读者刚读肯定会尚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接着往下读,连接上下文,才能反应过来大致是什么意思。然后觉得新奇,没想到中国人这么有创造力,哈哈大笑一通。而我们在读到时,完全可以还原出一群男人围坐一团嘻嘻哈哈胡说八道的猥琐样,也忍不住捧腹了。
再说到故事,这本集子里的故事都发生在文革结束后九十年代以前的一座东北小城(Muji)。要是换个书名,叫“Once upon a time in Northeastern”,就更贴切了。故事对国外人来说应该是新鲜的,一般国外读者肯定不了解那段时期在中国发生过什么:小城里开了家洋快餐店,国有工厂里出了个同性恋,市里要拍部打虎片……但对国内读者来说,由于都经历了那个时代,故事的发展并不难猜测。比如作为小说集名的这篇《The Bridegroom》,开头看个大概就能猜出新郎是gay,而不需要一直等到作者为我们揭晓。再比如《An Entrepreneurs’s story》里出生卑微,处处被歧视的男主角,后来当倒爷富起来,最终抱得美人归。至少在本书的一些故事中,是可以“猜中了开头,也猜中结尾”的,这让人读后有些乏味。
当然,也有猜不到结局的故事的。开篇《Saboteus》描述一个不讲道理,以暴力解决一切的世界,结尾却是一直唯唯诺诺的受害者反戈一击放出大招。读罢许久还能感到其中彻头彻尾的残酷。《An official Reply》这篇,真实描述中国的一类高级知识分子的状态。讲到两个大学教师本来互相看不顺眼,但一天晚上凑到一起喝酒,喝高后哭哭啼啼倾诉衷肠,第二天清醒后又尴尬异常。恰好前几天听窦文涛的《圆桌派》里,讲了个基本一样的故事。这类人有勤奋,有投机,有乐于助人,有自私自利,而这些优缺点又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哈金把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立体。《Alive》这篇读罢,你能身临其境感受左右两难,会让你觉得活着与清醒着,并不比其对立面好,很可能更糟糕。《Flame》这篇,更是活脱脱“若无其事才是最狠的报复”的例子。
读《The Bridegroom Stories》,除了体验哈金这位非母语英语作者的语言风格外,更大的意义可能在于:集子里的一些故事,曾经发生,现在看来都是笑话。我们可以挺直腰杆说:我们不再这样了。但肯定还有些故事,现在还在发生,以后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