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专门强调:法对就业歧视!
那么,我们的企业又是怎么做的呢?
他们给出了高调的“四道坎”!
其一,经验。
其二,性别。
其三,年龄。
其四,户口。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何来他们所需要的“工作经验”?!于是,直接拒之门外,。于是,“应届生免开尊口”,“应届生免谈”,“应届生勿扰”……汗颜啊!你还“勿扰”呢?这样的企业一般过不了我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的3.5年。与社会民生意义何在?!
某企业打出“法务专员5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如果还只能做它一个法务专员,那么,这位同志还是自己开个事务所吧,如今社会,开家公司还有悬念吗?莫非那些招聘专员都是想当然的从网上Ctrl+V的杰作?!
毋庸置疑,很多岗位需要经验,但是事情并非绝对。教育上还有“因材施教”呢?就业还玩起了硬“坎”。这样的后果:
大学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频繁跳槽。与企业与个人百害而无一益。、
经验总是积累的。拜托那些高姿态的企业更亲切的去接触那些稚气、单纯的毕业生吧,给他们一次机会。正如我的一位校友(龙泰集团董事长)所言“你(毕业生)和我赌,三年五年,你不努力,你永远是输家……我损失的是支付的薪水,你失去的将是自己的青春…“。
诚然,女性有婚姻、产假等不确定因素,那么,在求职过程中该怎么面对呢?这个面对是双方的。个人一则本着诚实的原则,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如果单位决定录用你,会和你一起协商婚假、产假期间相关事宜;单位方面同样不能因为员工过个产假就不录用甚至炒掉员工,要有完善的用人机制,是人才要强留,知识经济时代,拼的是人才啊。
年龄和户籍影响的是某些行业或者某些职位。不能一概而论。比方说财务相关岗位一般要求本地户口,而很多技术、销售职位要求35周岁以下,无可厚非。但是,万事都有例外,企业单位在用人时同样不应该以年龄和户籍的限制为“死坎”。求职者也要充满自信,充分展示自己的技能,毕竟,机会是需要自己全力争取的。
以上为个人见解。